红网时刻 通讯员 唐灿辉 记者 王敏 衡阳报道
走邪路自毁前程,“乔帮主”折戟沉沙。绰号“乔峰”的王某租赁民宅当“农夫”(种植*麻大**),使用“翻墙”软件“取包”(接收*麻大**),招收了几名“飞行员”(吸食*麻大**人员),再利用“飞行员”为自己“卖货”(交易*麻大**),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做的天衣无缝,殊不知被公安机关在对辖区*毒涉**动态管控中发现了端倪,经分析研判、循线追击,一锅端掉了这伙涉嫌*品毒**违法犯罪的“毒虫”。近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对涉案人员王某以贩卖*品毒**罪、容留他人吸食*品毒**罪,对冯某某、毛某某、李某某以贩卖*品毒**罪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2019年的一天,在一次大专同学聚会时,王某出于好奇第一次吸食了同学从国外带来的*麻大**,后经不住诱惑又陆续吸食了数次。2021年上半年,王某与他人合伙经营的生意亏损,于是萌生了自己种植*麻大**,一来“扳本”二来供自己吸食、一举两得的想法,遂邀其同学冯某某合租衡阳市石鼓区某处民宅,由王某在网上联系卖家选购*麻大**种子、大功率LED灯、鼓风机、种植用肥料等,冯某某负责在网络上下单支付,再由王某具体实施种植。在尝试种植*麻大**失败后,王某又“翻墙”通过国外手机“telegram”软件与一化名“极乐”(身份不明)的毒贩联系购买*麻大**用于贩卖,由“极乐”事先“埋包”(藏毒),然后发送定位采取人货分离的方式交易*品毒**。2021年7月至9月,王某伙同或指使冯某某先后前往重庆市、青岛市、湖北省咸丰市三地取“货”,共购买*麻大**700克,支付毒资8065泰达币(约52000元人民币)。
王某为构建自己的贩毒网络、扩大销售渠道,通过提供*麻大**免费吸食的方法笼络毛某某、李某某为其居间介绍吸毒人员。在共同的利益驱使下,毛某某于2021年9月至11月,先后向吸毒人员段某、刘某某贩卖*麻大**三次,收取毒资1260元;李某某于2021年10月,先后向吸毒人员段某贩卖*麻大**三次,收取毒资1500元。王某还分别于2021年10月、11月单独向吸毒人员颜某、欧阳某某贩卖*麻大**,收取毒资3500元。此外,2021年10月25日,王某在其租住处容留毛某某、李某某及吸毒人员段某吸食*品毒***麻大**。王某被抓获后,公安机关从其住处查获*麻大**216.88克。
检察官以案说法:珍爱生命,远离*品毒**。当前,*品毒**存在形式多种多样,既有*洛因海**、*卡因可**、*麻大**等传统*品毒**,也有*毒冰**、*古麻**、*头丸摇**等新型*品毒**,近年来还出现了笑气、开心水、僵尸粉等所谓“软性”*品毒**。无论是新鲜好奇还是追求刺激,或者受人蒙骗,一旦沾染上*品毒**,往往难以自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之路。本案中,王某与冯某某出于共同贩卖*品毒**的主观故意而实施的单独或共同自行运输*品毒**行为,以及王某与毛某某、李某某出于共同贩卖*品毒**的主观故意而实施的贩卖*品毒**行为均系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应以贩卖*品毒**罪对上述四人定罪处罚。此外,王某在自己租住的场所容留毛某某、李某某、段某吸食*品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还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对王某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