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融资租赁为什么被贴标签 (汽车融资租赁贷款可以定为欺诈吗)

在汽车消费市场上,对于客户买车付款方式,要不全款购买,要不分期购买.其实还有一种类金融方式融资租赁汽车以租代购!广告无处不在总能在电梯,网络视频广告看到1成首付”或“零首付”购车!

2016年以后汽车融资租赁这一形式开始借助互联网平台迅速发展起来,许多汽车电商平台相继进入这一领域,而后传统汽车经销商集团和主机厂也加入了大军。

汽车贷款融资租赁避坑,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涉套路贷

随之而来的是政策层面的鼓励和不断传出的利好消息,融资租赁作为传统金融的有效补充!2018年业内普遍认为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将迎来十年的黄金期!

然而在2019年下半年以来曝出某些汽车融资租赁品牌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纠纷,动不动就是“被欺骗”的消费者血泪控诉拉横幅,一些汽车融资租赁产品因此被贴上了“套路贷”、“*力暴**催收”的标签。虽然大部分纠纷经过法院审理后,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也有个别融资租赁公司本身或多或少也存在些问题!过度维权的用户输了官司,但是这些背后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汽车融资租赁为何被贴上标签:*力暴**收车 套路贷!

首先我们要了解汽车融资租赁以租代购的形态模式!以前汽车服务创新联盟也有讲过!

汽车融资租赁,简单来说就是“以租代售”,融资租赁公司根据用户的需求采购一辆车,出租给用户使用,用户按期支付租金,租赁期结束后可以把剩下的款项结清把车过户到客户名下!或者继续续租,或者通过银行资质审核后*款贷**购买车辆。

很多人会把它和分期*款贷**买车弄混,认为都要付首付也都要按期还钱,实际上二者有很大差别。

汽车贷款融资租赁避坑,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涉套路贷

对于经济条件一般的人群来说,汽车融资租赁降低了消费门槛,而且它不占用*款贷**额度,办理手续也很简单,周期很快,对于没什么存款又喜欢尝试新鲜事物的年轻人,以及广阔的三四五线城市及农村人口来说,更加灵活的汽车融资租赁可以更好地覆盖到这些人群。

汽车融资租赁协议合同清清楚楚,为什么会产生纠纷呢?不妨看看一下案例

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显示,2018年5月,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讼案件,被告刘某购买了一辆本田雅阁后,第一年租赁期内还款逾期三次未支付租金,还因为交通违章被扣27分。被起诉到法院后。刘某说自己是挂名签的合同,替张某某买的车,车没有交到自己手上,与自己无关。法院调查后发现这实际是一起顶名租赁,张某某骗刘某替他“租车”,实际将到手车辆据为己有属于诈骗,而刘某从中赚取了好处费,间接帮助了别人诈骗!

下面的案件就更让人大跌眼镜了。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案件中,李某某通过某租赁公司购买了一辆标致,第一年租赁期内拖欠两个月的租金不付,车子因违章被扣83分。租赁公司将李某某告到法院后,他同意还车,但是拒不支付违章导致的违约金。

其实汽车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的差别上面我们已经讲清楚了,这些案例中,租赁期内车辆本身就归公司所有,消费者不还款属于违约,公司收车属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位汽车租赁公司工作人员说,用户没有理由严重逾期,接到通知后依然拒绝支付租金,公司只能上门收车。有消费者说收车前没有收到正式的收车通知就突然上门,属于*力暴**收车。“试问一下,对于一个多次逾期多次沟通未果的消费者,收车前如果还提前打电话通知的话,他们就能突然转变心态顺利还车了么?结果只会增加车辆风险,藏匿车辆甚至毁坏车辆都有可能发生,在有些案件中甚至有人将车藏到了深山老林里,导致收车异常艰难。”

有舆论认为,这些公司就是靠收车赚取额外收益。想想也知道,一辆新车和二手车的价值差距有多大,收车也只是帮助这些公司及时止损,根本不可能赚钱,甚至有些严重逾期情况公司还要倒贴。所以不到万不得已这些公司也不愿走到这一步。

至于*力暴**收车,这种情况要分看来看,正规的汽车融资租赁公司都是持证经营,他们会与第三方公司合作,定期审查这些合作公司资质,禁止任何*力暴**行为,一旦发现立即终止合作,一些大平台甚至要求收车时同步录音录像以更好地监督收车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可见正规的汽车融资租赁平台非常注重业务的合规,一张金融资质牌照如此珍贵,谁也不想在“催收”环节因小失大,为了一台车冒险犯法失去从业资质。当然不排除一些小公司将收车委托给没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收车时语言或行为粗暴或者多收费用,这些人也在污名化收车行为,是我们应该坚决*制抵**的,这里也建议大家选择正规的汽车融资租赁平台,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近十年上海法院系统与汽车融资租赁相关的裁判共有1061件,其中9成以上是因为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引发。在《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合同定性、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清晰界定的前提下,法院均支持融资租赁公司的大部分诉讼请求。

为什么明明都是黑纸白字签订的合同,这些消费者还觉得自己冤呢?主要还是契约精神的缺乏。消费者逾期违约在先,出现纠纷后不在第一时间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反而向媒体打电话投诉,这其中不排除一些人对合同条约不清楚属于缺乏法律知识造成的误解,但是更多的是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加上职业打假人和车闹搅浑水,妄图用“闹”的方式向企业施压获得不当得利。

大多数消费者正常还款都没有问题,一旦还款逾期,找租赁公司各种原因,五花八门,说是买车怎么变成租车,套路贷等合同签了拽着明白装糊涂!

起步阶段的汽车融资租赁,还像一棵幼苗,应该呵护它的健康成长,这对于整个中国汽车金融和汽车销售领域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骗贷,套车行为严厉打击!只有全社会上下共同努力,才能够为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公允开明的营商环境,让消费者和企业们都能从中获益。

本片文章来源:汽车服务创新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