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加拿大生狼皮,结关后要按规定运输路线运往指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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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公司进口一批货物,其中部分货物使用了木质包装,由于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欠缺,没有办理IPPC标识,请问这会受到海关的处罚吗?

答:构成违法,有可能会被海关处罚。根据《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应当在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检疫主管部门监督下按照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以下简称IPPC)的要求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除害处理方法和专用标识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综上所述,贵司进口货物中部分货物使用木质包装而未办理IPPC标识的,属于违法行为,有可能受到海关的处罚。

进口加拿大生狼皮,结关后要按规定运输路线运往指定企业?

典型案例:某皮毛服装加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申报进口一批产地为加拿大的生狼皮(报关单号∶XXXXX0211000154146,申报口岸∶某国际机场),该批进口货物在口岸办结海关手续入境后,企业未按照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规定的运输路线将该批货物运往指定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上行为有(1)涉案报关单及随附单证,进口审结通知书,报检预*销单核**,关税缴款书,合同,货运提单,加拿大出口至中国皮张健康证书;(2)涉案货物检查记录;(3)当事人企业关于涉案货物的记账凭证、运费收条;(4)当事人企业情况说明;(5)当事人企业负责人查问笔录为证。

法律分析与合规指引:前引案例涉及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疫法律问题。根据《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在从进境运输工具上卸离及运递过程中,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货物的容器、包装破损而造成渗漏、散落。根据该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运往指定企业检疫的非食用动物产品,应当在检疫许可证列明的指定企业存放、加工。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指定企业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办理检疫许可证变更,并向变更后的指定企业所在地海关申报,接受检验检疫和检疫监督。根据《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第25号令)第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变更进境口岸、指运地或者运输路线的,申请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检疫许可证》。本案中,当事人进口加拿大生狼皮,在口岸结关后需按照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规定的运输路线将该批货物运往指定企业,当事人未按上述运输路线运往指定企业,违反上述法律规范。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未报检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或者未按检疫审批的规定执行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本案中,当事人未按照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规定的运输路线将该批货物运往指定企业,属于上述法律规范规定的“未按检疫审批的规定执行”情形综合上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D海关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