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检察网
现下代购风靡,谁朋友圈还没几个代购?化妆品、包包、奶粉、数码产品……只要你需要的,代购的朋友都能办到。你永远都不知道,朋友圈里下一个做代购的会是谁,也不知道他们会推出什么“爆款”产品。
但是!!代购这门“生意”不能逾越法律这条底线! “90后”女子贪图一时之利,竟做起了代购“*毒冰**”的生意!“90后”女子卢某年纪轻轻却已经有好几年的吸毒经验,曾因吸毒被行政拘留,是个不折不扣的“瘾君子”。卢某身边有不少“毒友”,也认识一些“毒贩子”,为她代购*品毒**创造了条件。
一、 “好心帮忙”赚差价
“毒友”韩某早前就得知卢某认识一个毒贩子,多次提出让卢某帮忙联系买些货,卢某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答复。机缘巧合下,卢某在另一“毒友”黄某家玩的时候接了个电话,让黄某知道其有购买*毒冰**的渠道,并且价格相对比较便宜,而黄某的存货正好也已经所剩无几了,就追着卢某让她帮忙代购一些*毒冰**。拗不过两人的一再要求,出于“帮朋友忙”的心态,卢某做起了中间人联系了上家徐某(另案处理)。
卢某事先同上家徐某商量好*品毒**的交付方式、毒资转账方式等事项后,在收取黄某和韩某购买*毒冰**预付款人民币19800元后联系上家徐某购买*毒冰**,卢某向徐某支付毒资共计人民币18200元。
二、线下交货当场被抓获
支付“货款”后的次日深夜,徐某便指使他人将*毒冰**送至指定地点的垃圾桶内,随后卢某电话通知黄某至该处将*毒冰**取回。而当卢某来到黄某住处取走其为韩某(另案处理)代购的*品毒**时,卢某、黄某两人被民警当场抓获,并从茶几上、钱包内、手提包内、上衣口袋查获*毒冰**140多克。
卢某的“好心帮忙代购”成了贩毒者的帮凶,这些“举手之劳”已构成贩卖*品毒**罪。而黄某也因非法持有*品毒**构成非法持有*品毒**罪。
三、代购“*毒冰**”是犯罪!
卢某因犯贩卖*品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黄某因犯非法持有*品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检察官说法】
根据刑法规定,*私走**、贩卖、运输、制造*品毒**,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切不可贪图一时利益铤而走险帮人代购*品毒**,一旦落网,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此更呼吁大家远离*品毒**,一旦染上*品毒**,不仅使家庭陷入经济困难、亲属离散的境地,更造成社会财富的损失、浪费,扰乱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