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淼儿妈在论坛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滨州博兴的网友向记者反映,博兴县第三小学某班级的家委会以班级活动的名义强行收费,经过记者调查,确有此事。博兴县第三小学在国庆前需要组织一次迎国庆的文化活动,有两个班级的部分家长参与了这次准备工作,家长由于看到教室墙壁上有涂画情况,便向家委会反映了此事,家委会便以活动经费为名向班级家长征收费用。

博兴县第三小学发现此事后,立即对家委会的做法进行了制止,并责令家委会将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教室墙体上有污染情况,是学校工作没有做好,怎么再让家长拿钱呢!学校承诺所有的费用都是学校自己花钱。

家委会到底是什么样的组织,怎么有那么大的权力,他们对家长们的收费合情合法吗?淼儿妈对此查阅了很多资料,下面就一步一步的给大家解析。

家长委员会,是近几年为了满足家庭和学校联系;方便家长和老师沟通的一种学校“组织”,家长委员会成立的初衷是好的,但是随着学校的介入,家长委员会的成员们一般都是“有钱人”“领导”“成功人士”这些家长们在操作,完全和普通的老百姓没什么关系了,更不会站在普通老百姓的角度想孩子的问题。说白了,家长委员会现在真的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家长委员会到底有没有收费的权利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就是为了引导家长参与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学校和家长之间的联系,促进家庭和学校的互动。从而达到更好的教育孩子。并没有赋予家长委员会收费的权利。

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目的在于加强联系沟通、增进家校互动、促进学生成长,形成家校育人的合力,并没有赋于其收费的职责。

首先,家长委员会是属于一种“群众组织”,完全不具备法人的资格,不能独立完成核算,更没有收费的权利。
家长委员会敢于明目张胆地收费,有一种可能性,学校对家长委员会太过于纵容。学校的监管部门是失职的。
对于这样的家长委员会,还不如没有,家长委员会存在的真正价值是什么:“服务学校,服务家长,服务学生。”而现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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