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价卖手机,
而且可以申请分期付款
……”
日前,丹东市民沈女士就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了这样一条令她心动不已的广告,结果按照对方的要求支付2100元后,“卖家”却不再回复信息,甚至将她拉黑,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六道沟边境派出所经过缜密工作,将涉嫌诈骗的嫌疑人抓获案。
2月底,沈女士来到六道沟边境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前两天在微信朋友圈里发现有人打广告,称可低价销售各类手机,她按照广告上提供的二维码加了卖家微信,发现卖家微信朋友圈中展示着各种手机实拍图以及订单信息,看上去非常专业。随后沈女士通过微信和对方协商,最终确定以6300元的价格购买苹果13手机并可分期付款,借着沈女士按照对方要求,向对方提供的支付宝收款码缴纳了首付款及所谓的“保证金”,共计2100元。
然而和沈女士预想中的情况不同,她非但没有如约收到卖家寄来的手机,卖家也不再回复她的任何消息,最后甚至把她的微信拉黑了,沈女士终于意识到自己遇到了*子骗**,选择报警求助。了解情况后,民警根据沈女士的转账记录锁定了收款人李某,找到李某后,李某却一脸茫然。据李某陈述,他的一位朋友此前联系他,说要收一笔款,但又没有支付宝,所以借用了他的支付宝收款码。李某收到钱后,当时就通过手机银行转给了刘某。经过民警核实,李某所言非虚,而这位刘某才是真正“坑”了沈女士钱的那位。
随后民警经过大量工作,确定了刘某的动向,并于4月将一直在外地务工的刘某抓获。面对警察,刘某如实供述了其利用虚假广告诈骗他人钱财的违法事实。据刘某交代,他名下有两个微信号,一个负责在朋友圈里打广告,吸引有购买意向的人添加微信小号为好友。微信小号的朋友圈则靠他网上*载下**各类手机和订单图片,精心“装修”,以便获取购买者的信任。借着他会以所谓“低价”“分期”等骗取购买者付款后,再将人拉黑。
目前,违法嫌疑人刘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将骗得的2100元钱返还给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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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丹东警事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