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营网讯2月26日,家住西城的市民盖女士(化姓)拨打热线反映,年前在东城好宜家附近的鞋店给母亲购买的38码的鞋,到家后却变成了39码。“要不是母亲穿着脚疼,我都不知道原来是个大码鞋。”
盖女士告诉记者,年前打算去好宜家购买一套茶具时,看到商场门外的一家鞋店在搞促销活动,便进店看了看。打算给母亲买双鞋的盖女士,一眼就相中了一款。因为着急,盖女士选择了“驼色”,并确认了要一双38码的。“进店没超过10分钟,女服务员把鞋给我之后,我付了150元就拿着鞋走了。”盖女士当晚回家,便把鞋放在了父母家。
第二天早上,盖女士没来得及问鞋是否合脚便返回东城上班。直到放了春节假期,盖女士回到家,母亲才告诉盖女士鞋不合适,穿着很不舒服,并询问号是不是大。盖女士这才拿起鞋来仔细看了下,却发现鞋子是39码。“但是已经春节假期了,母亲也穿了两次了,”盖女士便只能等着节后这个鞋店开业再去退换该鞋。“鞋子不合脚是次要的,关键是明明知道我要的是38码鞋,为什么要给我一双39码呢?难道是春节前着急赶业绩?”盖女士气愤的告诉记者。
2月26日,盖女士来到了该鞋店要求退换该鞋。据盖女士介绍,当时卖给自己鞋的导购不在店里,店里的负责人便帮盖女士查找驼色的此款鞋,并确定确实没有38码。在向负责人讲述了自己年前买此鞋的遭遇后,负责人承认,可能确实存在销售人员为了业绩采取这种行为,并期望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此事。盖女士表示,当时买鞋时,这名负责人和导购应该都在场,期望负责人能够提高导购的服务方式。经过协商,该鞋店表示,鞋子原价收回之后无法再次销售,只能退还盖女士100元钱,并表示将会对导购的此种行为进行处理。盖女士表示:“权当是50元钱买个教训了,就是对这名导购的卖货方式很气愤。”随后,记者拨打市工商局12315了解到,据鞋类三包规定,在三包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等,双方可以协商退换鞋。但是盖女士和该店产生的问题属于双方沟通上存在问题,很难界定是否属于三包规定,并建议市民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索要凭证,并在确保商品没有任何瑕疵之后再购买。(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