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浙江省丽水市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科 徐存来
“抽烟不酷,但是抽*子烟电**就很酷了。”这是很多青少年对于*子烟电**的看法。在笔者所在的浙西南城市,大一点的商场里都有很多不同品牌的*子烟电**店,某*子烟电**品牌甚至使用了“执迷早雾(雾吸*子烟电**)”的宣传广告。

一次性*子烟电**大多伪装成零食或者文具的样子在学校周边售卖。 来源/北青网
其实在全国很多城市的地铁店面、沿街商铺、百货柜台,*子烟电**和未成年人用品(文具等)摆放在一起进行销售,打着时尚健康的名义进行着诱惑。在某些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动画视频网站上,*子烟电**甚至和“潮流”等标签联系在了一起。淘宝上的*子烟电**销售禁令也不过是摆摆样子,搜索*子烟电**没有结果,把关键词换成“化雾器”,就有成千上万的*子烟电**结果,当治疗吸烟所致慢性气管炎所用的雾化器和*子烟电**新一代“健康”化雾器出现在一个搜索界面上时,我感觉到了深深的悲哀。
2018 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草烟**专卖局曾下发通告,禁止向未成年出售*子烟电**。2021年3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草烟**专卖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草烟**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草烟**专卖法实施条例》附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子烟电**等新型*草烟**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但是该条法律修正,并未对向青少年通过线上及线下销售进行特别规定,也没有加强对上述行为的执法和处罚力度。在现实中,不同品牌都在以貌似合法的手段诱惑青少年,甚至连青少年禁烟的牌子都懒得摆一下。在万方数据库中搜索,2021年《中国学校卫生》杂志最新的研究显示,郑州市3624名初中生中,有5.5%使用*子烟电**,51.5%通过网络购买*子烟电**,28.3%通过商店购买,20.2%通过其他方式购买。以此数据估算,我国4914万初中生中,就有270万使用*子烟电**。
笔者认为,应该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对*子烟电**的限制,借鉴其他国家的管理制度。在欧洲、日本、中国台湾等地,把*子烟电**当做“医药产品”来管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向青少年销售*子烟电**化雾器问题。另外也应根据*子烟电**的新特点,研究青少年*子烟电**戒烟的可行治疗方法或指南。否则假以时日,*子烟电**所致肺鳞癌很可能会卷土重来,而且发病年龄趋于年轻化,大大增加医保肺部恶性肿瘤的治疗成本和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