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新闻客户端5月1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毛春锋 摄影报道)5月14日上午,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与市公安交警支队联合,在芝罘、莱山、高新三区开展了网约车“运安”专项整治统一行动。行动期间,共查处违法营运车辆25辆。

“出发!”随着一声令下,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10余辆执法车辆集体出动,分赴三区多个路口和大型商场、医院以及车站,开展集中执法行动。
早上8:30,记者跟随一组执法人员在青年南路鲁东大学东门蹲守,一辆鲁F牌照的白色小车引起执法人员注意。该车停靠在校门外,驾驶员和坐在副驾驶座的乘客各自拿着手机,好像是在确认信息,执法人员迅速上前亮明身份,并对司机和乘客分开进行询问。经调查,乘客通过某网约车平台从鲁大东门打车到清洋湘商大厦西南门。司机的手机也可以查看到。这名司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该车也不具备营运资质,属于非法营运。

“网约车未取得‘两证’上路营运,视同‘黑车’。”交通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后,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暂扣车辆,并出具了行政强制决定书,按规定进行处理,对网约车平台也将依法处理。
“一个合规的网约车运营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城市交通科工作人员介绍,“第一,派单的网约车平台必须通过许可;第二,网约车驾驶员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第三,车辆还需要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三者缺一不可。”据了解,目前,我市已经有20余家平台公司通过许可,办理网约车道路运输证3000余个、网约车驾驶员证6000余人。

为了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5月1日至7月底,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在芝罘、莱山、高新三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网约车“运安”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和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违规派单行为。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共查处无证营运车辆282辆,其中非法“网约车”223辆,黑出租59辆。
下步,支队将根据打击进展,适时组织统一集中行动和夜间执法检查,保持路面执法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对非法网约车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网约车平台公司违法经营成本,实现“查处一批,震慑一片”的执法效果,促进出租客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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