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综合执法罚款 (三亚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

本网讯(记者黄国亮 □张景涛)来三亚旅游,很多游客会想租一辆车既出行方便,又能在旅行的那几天享受三亚的日光微风。但大部分游客在租车时并不清楚租用车辆需在正规的租车公司租已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的车辆。近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行政执法支队联合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小微型客车租赁未备案在三亚湾路段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5辆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车辆。目前案件已立案调查。

三亚综合执法罚款 (三亚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

三亚综合执法罚款 (三亚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

三亚综合执法罚款 (三亚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馨提示,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2021修正)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投入经营的小微型客车应当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的,由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旅行要愉快、安全最重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各位游客,请在正规租车公司租已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