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融资需求旺盛的医疗器械市场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ꎬ截止至 2015 年ꎬ我国的医院数量达到 27 587 家ꎬ而医疗机构数量更是
达到了 983 528 家ꎮ 根据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发布的«2016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蓝皮书»ꎬ仅 2016 年
中国医疗器械市场的总规模就达到 3 700 亿元ꎬ而与医疗器械相关的融资租赁市场金额已达到 783 3
亿元ꎮ
面对高速增长的医疗设备采购需求ꎬ医疗设备的定价普遍高昂ꎬ项目成本回收期限较长ꎬ因此无
论是医院还是医疗机构都对资金有旺盛的需求ꎬ同时这些机构也都希望能够盘活已有的医疗设备ꎬ实
现资金的融通ꎮ 这些医疗机构除了选择传统的银行信贷ꎬ融资租赁因为其首付较低、租金支付方式相
对灵活ꎬ而成为了一个更优的选择ꎮ 面对融资需求旺盛的医疗器械市场ꎬ融资租赁公司在迎接挑战的
同时ꎬ也应重视法律风险的防范ꎮ
二、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之政策演变
以往ꎬ涉及医疗设备的融资租赁政策繁多ꎬ政出多门ꎬ让融资租赁公司和医疗机构开展融资租赁
∗ 阮霭倩ꎬ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ꎻ王妍ꎬ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律师ꎮ
51业务时ꎬ不免担心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是否可以合法ꎬ得到保障ꎮ 2005 年«关于融资租赁医疗器械监管
问题的答复意见»中ꎬ曾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医疗器械融资租赁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
证»后方可从事融资租赁ꎮ 在 2014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的解释»施行后ꎬ才明确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ꎬ人民法院不应仅以出租
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为由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ꎮ
(一)政策限制期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名称
主要内容
卫生部(已撤销)ꎬ国
家发改委ꎬ财政部
三、医疗设备的融资租赁模式
医疗器械的融资租赁业务目前常用交易模式主要分为两种ꎬ直租模式以及售后回租模式两种ꎮ
(一)直租模式(厂商租赁模式)
直租模式项下ꎬ多为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商主导ꎮ 在厂商的推介下由融资租赁公司根据医疗机构
的要求ꎬ与厂商订立«买卖合同»ꎬ购买厂商生产的医疗器械ꎮ 此模式下的承租人一般为医疗机构、公
52立及民营医院ꎬ医疗器械交付至医疗机构后ꎬ医疗机构向融资租赁公司按期支付租金ꎬ这也是较为传
统的医疗器械的融资租赁模式ꎮ
(二)售后回租模式
在不改变医疗机构对医疗器械使用权的情况下ꎬ由医疗机构将其拥有所有权的医疗器械出卖给
融资租赁公司ꎬ融资租赁公司向医疗机构支付设备购买款ꎮ 双方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医疗器械从
融资租赁公司处租回ꎬ医疗机构向融资租赁公司按期支付租金的模式ꎮ
目前该类模式中比较常见的融资租赁标的物主要是两类ꎬ一类是医疗机构自有医疗器械ꎬ这种模
式法律关系相对简单ꎬ标的物权属也更容易辨别ꎮ
另一类是政府统一划转的医疗器械ꎬ该种模式通常情况下通常会有地方融资平台提供双重担保ꎬ
但标的物的权属需要结合政府划拨文件等进行综合判断ꎮ
四、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的常见风险的法律分析
(一)涉及医疗设备的融资租赁合同效力认定
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ꎬ最重要的是ꎬ融资租赁合同的有效性ꎬ若融资租赁合同被认定
为无效ꎬ融资租赁公司将面临无法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向承租人主张权利的后果ꎮ
53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融资租赁合同的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审理思路ꎬ«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的规定ꎬ无论融资租赁公司是否具有经营标的物的行政许可ꎬ都不应以此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ꎮ
但考虑到部分地区的监管部门目前仍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要求ꎬ可能
会对融资租赁公司未履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况ꎮ 对于超越经营范
围的医疗器械ꎬ医疗机构在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ꎬ可以适当增加风险防控条款ꎮ 一旦发生行政处
罚、合同解除的风险时ꎬ相关责任的分配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ꎮ
2.医疗设备的真实权属对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影响
融资租赁公司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之前ꎬ需要对医疗设备的真实权属开展尽职调查ꎬ明确医疗器
械是属于医疗机构自有、政府统一划转还是有其他所有权人ꎮ 通过对诸如要求医疗机构提供发票、购
买合同等风控手段来确定租赁物的权属ꎮ 若医疗器械是医疗机构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医疗器械所有
权ꎬ租赁公司应当重点关注医疗器械的所有权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合规ꎮ
尤其当医疗机构的一些医疗设备是从政府划转时ꎬ租赁公司更应当关注医疗机构是否有虚构或
隐瞒的情况ꎬ相关政府划转流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ꎬ否则相关业务可能被认定为造成国有资产
的流失ꎬ从而被认定为“损害国家利益”ꎬ导致«融资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ꎮ
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在尽职调查期间重点搜集以下信息:
3.被认定“举债办医”对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影响
卫生部(现为国家卫计委)发布的«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中明
确规定“要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利用*款贷**、融资、集资等形式ꎬ负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ꎮ 国家卫计委也
发布«关于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的紧急通知»ꎬ规定“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ꎮ 但前述两个文
件的效力都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ꎬ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ꎮ 故ꎬ即使被认定为“举债办医”也不会导致
目前虽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对医疗器械、医疗机构账户进行财产保全和执行ꎬ但实务操作中
执行难度较大ꎮ 查阅相关判例ꎬ融资租赁公司起诉医疗机构欠付租金的案例极少ꎬ即使发生纠纷ꎬ双
方往往会采用私下和解、调解的方式处理ꎮ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涉及到公益性ꎬ在司法实务操作层面
上ꎬ法官一般会考虑到医疗器械设备的公共利益ꎬ谨慎选择保全和执行ꎮ
虽然医疗器械具有难以执行的特点ꎬ但医疗机构往往拥有相对稳定的现金流ꎬ且财产不易转移ꎮ
一旦发生逾期付款情况ꎬ医疗机构存在可供保全的财产线索ꎮ 融资租赁公司还可要求医疗机构提供
非公益目的的财产作为担保或要求医疗机构提供适格保证人ꎮ 若
医疗机构未能按期支付租金或者未
能返还租赁物的ꎬ则可执行该担保物或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ꎮ
①
(三)同一批医疗器械的重复融资的救济
同一批医疗器械的重复融资租赁具有较大的风险ꎮ 一旦发生承租人逾期ꎬ医疗器械设备的所有
权归属会出现较大争议ꎮ 若承租人已将租赁物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ꎬ再与其他融资租赁公司签订
«融资租赁合同»ꎬ将构成无权处分ꎬ同时ꎬ签订在后的融资租赁公司需要证明自己是“善意取得”ꎮ
若融资租赁公司能够通过在租赁物上进行标识、办理抵押登记或在相应机构进行融资租赁交易
登记ꎬ可以避免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构成“善意取得”ꎮ② 因此ꎬ从保护融资租赁公司自身的物权出发ꎬ
我们仍建议在开展业务前对租赁物是否在中登网上办理登记进行查询ꎮ
五、结语
医疗器械融资租赁业务较普通融资租赁业务的优势体现在承租人的公信力较高ꎮ 医疗器械融资
租赁的承租人大部分为公立医疗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ꎬ一方面有着财政的扶持ꎬ一方面涉及单
位的信用记录也良好ꎮ 因此在实务操作中ꎬ医疗器械融资租赁业务相较于其他融资租赁业务而言ꎬ发
生逾期付款、坏账的概率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