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 不服判决大喊:请用我买的枪枪毙我

“请用我买的枪枪毙我!如果我死了我就承认我有罪!”2015年4月30日,福建小伙子刘大蔚在法庭上喊得撕心裂肺。那一天,因为网购24支仿真枪,福建省泉州市中级法院以*私走***器武**罪判处他无期徒刑。

法官表示,刑法第151条规定,“*私走***器武**、*药弹**、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私走***器武**是重罪,刘大蔚更是*私走**了多达20支枪支。本可判处死刑,法庭考虑到他的年龄才调整为无期徒刑,这个量刑是适当的。

《天天有说法》

直播时间: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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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

少年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不服判决大喊:请用我买的枪枪毙我

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吴合布

【节目主持人】叶繁

少年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不服判决大喊:请用我买的枪枪毙我

【案件回顾】

2014年7月,十八岁零三个月、来自福建省泉州市的刘大蔚在晚餐桌上告诉父母,他想从一个台湾卖家手里网购24支仿真枪。父亲问他为什么一定要网购,同样的玩具自家的超市和镇上的工厂里都有。

“台湾的质量要更好一些。”刘大蔚,这个从小就喜欢仿真枪的“军迷”回答说。

父亲又问为什么要买这么多,刘大蔚告诉他卖家低于20支不发货。

最终父亲让了步:“那就这一次。”

于是第二天,刘大蔚在母亲的陪同下向卖家转账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共计30540元。

然而,快递员没有敲响他的家门,找到他的人是警察。

2014年9月29日,刘大蔚因涉嫌*私走***器武**罪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逮捕。他被告知在他网购的24支“仿真枪”中,有20支被鉴定为真正的枪支。

一审判决后,刘大蔚提出上诉。但在2014年8月25日,福建省高院二审驳回了刘大蔚的上诉,维持原判。

少年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不服判决大喊:请用我买的枪枪毙我

刘大蔚的希望终于来临了。今年4月11日,福建省高级法院受理了刘大蔚的申诉。目前,刘大蔚一家人还在等待,等待案件审理的最终结果。而与此同时,类似的案件也还在不断发生。

2016年7月19日,深圳罗湖海关查获8支仿真枪,经刑事技术鉴定,全部被认定为真枪,一名涉嫌*私走**枪支的港籍中年妇女被刑事立案。该妇女在过关面对海关查验时说,她包里“只是玩具”。

2016年7月29日,昆明的“军事发烧友”胡某因收藏从外省和国外网购的仿真枪被刑事拘留。胡某称,他收藏的军事用品价值40万元左右。

2016年1月26日,6年前广州市因出售20支仿真枪而被指控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的玩具小贩王国其,在经历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的一审和二审,改判有期徒刑四年的再审,以及后来的“法院准许越秀区检察院撤诉”后,终于得到了无罪认定。今年8月,王国其获得国家赔偿43万元。

2016年,在全国*会两**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建议审查修改仿真枪入刑标准。同时,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也提交了一份有关修正枪支鉴定标准的建议。两位代表委员之所以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仿真枪变真枪”的问题,是因为近年来类似的案件频频见诸报端。蔡学恩表示,近年来,仅他所在的湖北地区,仿真枪涉刑案件就增加了30%以上。朱征夫认为,因“违反科学认知和生活常理”的鉴定标准带来的案件增长必须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