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网上买零食 (男子买胡萝卜700克)

随着网上购物的兴起,网上买菜也逐渐发展起来,走进大众视野。对于年轻人来说,网上买菜能帮助他们更加方便快捷地买菜。

近日,湖北一男子也在某平台上购买了600克的胡萝卜,在收到货后,觉得不对劲就自己用秤称,没想到胡萝卜竟然只有350克。男子找到商家理论,但令人吃惊的是商家面对如山铁证,居然不承认自己的过错,一直坚持自己没错,是男子弄错了。

在男子发现胡萝卜重量不对后,他就去找商家讨要说法,商家叫他拍张照片发给他。男子就拍了两根胡萝卜在秤上的照片,而且秤上显示胡萝卜重量有0.35kg。男子还十分生气地说:“你这有一斤二两,我生吃了!”

男子买胡萝卜700克,一男子在网上买零食

但商家居然回复说,是称不对,男子用的是公斤称,称出0.35kg实际上应该是700g。还问男子:“你懂吗?”男子万万没想到商家会这样回复,就说,0.35kg就是0.35kg,不可能是700g,商家是来搞笑的吧。

但商家还说,两根胡萝卜才0.35kg,难道是空心的吗?男子一时无语,不成想,商家还解释道,虽然称上是350g,但是他们自己的称是按照kg算的,所以应该用350g乘以2,就是700g。

商家还说,人站上去看的是市斤还是公斤呢?称是公斤称,所以要乘以2。男子无语地怼回去,“建议你去上个小学”,但是商家依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是认为自己才是正确的,还又和男子重复解释了一遍。

男子买胡萝卜700克,一男子在网上买零食

此时男子已经无语了,他知道自己现在就是鸡同鸭讲,直接说:“建议你去上个小学”,讲了半天商家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自己的失误。

男子没办法,就回复“666”还说,商家太秀了。商家看到之后,十分生气地回怼男子“你来卖菜吧!”最后网友评论被自己绕进去了,也给整不会了,想了大半天。

回顾这件事情,其实很简单,就是商家没有弄清楚kg和g的关系,分不清市斤和g,以及各种不同类型的秤的实际重量。电子秤上标注的kg,称出来的重量不用乘以2,直接可以换算成g,但是商家以为要乘以2才是正确的算法。

男子买胡萝卜700克,一男子在网上买零食

也就是说,商家以为0.35kg是0.35公斤,所以要乘以2,变成0.7斤,也就是700g,所以商家还觉得自己发货发多了。但是实际上0.35kg就是350g,不用乘以2,男子支付了600g胡萝卜的钱,却只收到350g胡萝卜,那这就是商家自己的问题。

一、这名男子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是服务的时候,有欺诈行为的,一般情况下是按照一定的倍数进行赔偿,如果赔偿金额不足500的,按500元赔偿。

面对此情此景,如果你是这位男子,你会觉得商家是在欺诈,所以可以主张赔偿。胡萝卜的价格翻三倍也钱不足500元,所以你应该得到500元的赔偿。

但事情并非如此。

二、怎样才算构成欺诈?(构成欺诈行为的要件)

构成欺诈行为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经营者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故意,即经营者故意而为之;

2.经营者在客观上已经实施了欺诈行为;

3.消费者是由于经营者的欺诈行为而陷入错误的认识中,购买了含有虚假成分的商品或者服务。

可知,本案中的商家并不是故意欺诈,而因为认知的偏差才导致的这场闹剧,不满足主观上具有欺诈的行为这一条。直到最后,商家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自己没错,但这是因为认知不足,不属于故意欺诈。所以,男子无权要求商家赔偿500元。

  1. 那究竟该如何维权?

根据《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所以,本案的交易行为是可以撤销的,男子申请撤销与商家交易形成买卖合同即可。

  1. 如果生活中我们消费者与商家发生权益纠纷该怎么办?
  1. 协商和解,也就是消费者可以找到商家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 消费者协会调解,也就是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协会进行调解,达成和解;
  3.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者可以申请政府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行政程序解决纠纷;
  4. 申请仲裁,若消费者和商家签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消费者可以申请仲裁;
  5. 提起诉讼,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小结

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参与市场经济,难免会与商家发生权益纠纷问题,所以我们就要善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