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州市出入境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
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党**的*八大十**以来,泰州市以习*平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泰州、法治泰州建设,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更有保障,以实际行动为“平安泰州”添彩。
9月30日上午,记者从泰州市“奋进新泰州 建功新时代”平安建设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八大十**以来,泰州市始终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的良好环境,群众安全感持续位居全省前列。
闪亮数据背后,是泰州政法部门在“善治泰州”中的十年创新摸索——
久久为功,筑牢社会稳定基石
行走在城市街头,24小时警灯闪烁的警务站、风霜雪雨巡逻不停的巡特警,让人民群众拥有满满的安全感。
*党**的*八大十**以来,泰州市按照构建“*党**委牵头、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社会治理体系的要求,聚焦平安稳定主业,聚力重大风险防控,加快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致力打造长三角地区最具安全感城市,实现了从“小治安”到“大平安”的转变。
十年来,泰州市在抓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开展“自选动作”,形成了一批特色亮点——
市司法局开展城乡基层“援法议事”等活动,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等制度治理模式互融互进;探索形成的“12348”疑难复杂矛盾和*访信**积案化解模式,被中央政法委《市域社会治理专刊》登载。2016年起,每年春节前后,市司法局连续六年开展“百日维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被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部确定为全国6个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之一。截至目前,泰州市已经成功办理*薪讨**案件1891起,为8732名农民工*薪讨**1.3亿元。
市检察院关爱“事实孤儿”经验做法被民政部、最高检、财政部等12部委联合发文向全国推广。市公安局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服务少数民族“石榴籽”工作室等先进经验被全省推广,应邀赴浙江参加“第二届新时代‘枫桥经验’高端峰会”作经验介绍。市法院用司法公正引领道德新风尚,“女童热心助人致伤案”被写入最高院工作报告,其中蕴含的“法治中国鼓励做中国好人的理念”被十余家中央级媒体报道,并冲上新浪热搜榜top5。
此外,泰州市创新实施家安、路安、校安、业安、医安、食安等“六安”行动,建立区域性经常性专项性打击整治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率先制定“无黑城市”创建标准,探索建立40余项长效机制,进一步筑牢社会稳定基石。
2021年6月24日,在省政府组织的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泰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经验做法获推广。
善作善成,网格化治理全覆盖
7月23日,《法治日报》头版图片新闻报道,公安海陵分局城北派出所民警近日走进辖区某工地对前期险些被诈骗的工人小张进行回访。同时,为让更多工人提高警惕,民警还将反诈课堂搬到了工地,受到工人们的热烈欢迎。
这是泰州市推行全市域网格化社会治理的一个缩影。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泰州市整合资源力量,全面推进市县乡村四级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市级“城市大脑”、县级“治理中枢”、乡镇“实战平台”、村居“战斗堡垒”,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2018年起,泰州市推进全市域网格化社会治理,2.4万名网格员活跃在城乡社区,成为服务群众的“流动窗口”、社会治理的“首道防线”。充分发挥政法干部的优势和作用,深入开展“干部沉一线、当好八大员”和“三官一律”进网格活动,实现每个网格至少配备1名政法干部,让“小网格”撬动“大治理”。
新一轮疫情发生后,市委政法委先后两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作用,积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全市2.4万名网格员闻令而动、听令而行,迅速进入“战时状态”,深入防疫一线,协助开展排摸走访、卡点守控、两码验证、疫苗接种、代购代办等工作,累计走访居民 141万多户,核查交办信息22万余条,排查中高风险地区返泰人员7.6万余人。
此外,自2016年12月9日,泰州启动“百团千村万企大走访大落实”活动以来,4万多名*党**员组成100个工作团,走访了1886个村、居委会、2万多家企业和166万多户家庭。每个工作团都有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把真正的问题梳理出来、落实下去,回应群众关切,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把大走访作为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方法和载体。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随着现代化社会治理制度越来越完善、工作越来越精细,泰州人民正在收获着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平安故事
“事实孤儿”有保障
2020年5月25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中写道“总结江苏、四川经验,会同民政部等11部委将服刑和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纳入帮扶救助范围。”据悉,报告中提及的“江苏经验”则源自泰兴检察院关爱“事实孤儿”的有关做法。
2017年5月,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赵习芳在办案中发现,她结对帮扶的小远(化名)在9个多月大的时候父亲去世,之后母亲离家出走,杳无音信。由于无法提供母亲失踪的法律证明,小远未能享受到孤儿养育金。为此,泰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帮助小远提请法院宣告其母亲为失踪人,后来小远成为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孤儿,每个月领取孤儿养育金。
像小远这种“事实孤儿”并非个案,其中由刑事犯罪导致的“事实孤儿”也不在少数,有的未成年人父母都服刑在押,或者父母一方被判刑、另一方失踪。
为切实解决“事实孤儿”权益保障问题,泰兴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公安、法院、民政等9家单位,出台《关于“事实孤儿”关爱和保护工作实施办法》,将“事实孤儿”纳入救助范围。随后,泰州市检察院在总结泰兴做法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意见。
2018年12月,全省检察机关“事实孤儿”保护工作座谈会在泰兴召开,全省三级检察院接力,积极推动省民政厅等8部门联合出台《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补充规定》。2018年底,国家民政部等四部委联合来江苏开展“事实孤儿”专题调研,泰州市作专题汇报,并提出加强“事实孤儿”全面保护的意见建议。2019年6月18日,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合理吸收了泰州市特别是泰兴的成功做法,并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全国50万名“事实孤儿”有了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