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主要聊一聊我们在讨论PPA时所应具备的几个基础问题。
在长期从事海外电站投资的人员中,PPA(“power purchase agreement”)是最常被讨论的协议,它是指发电厂和国家电力公司签署的一种长期电价固定(或按通胀可调)的一种协议,用一个比喻来形容的话,它让投资人投资发电厂像是买了一个银行存款一样,可以获得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以下的几个问题可以帮助大家去更好的理解PPA的属性和它的存在,同时也树立一些基本的概念,方便于同业的工作。
1)为什么PPA多见于电力行业?
其实PPA并不仅存于电力行业,所有的大宗商品都可以有PPA,但长周期的PPA多见于电力、水务等行业,因为电力作为一种商品,更接近于公共产品的属性,但电力并不是公共产品。因此,在发达国家里,只有商业PPA,因为这些国家经过电力改革之后,发电环节已经市场化,政府不再将电力作为公共商品提供,仅将输电作为公共商品对社会提供,因此,政府不会对外签署PPA。但发展中国家则不同,电力更多的是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对外提供,政府统一调节电力的社会供应,因此,政府可以对外提供PPA。
我们需要立即到这一点,才能够在市场开发中理解不同国家和不同电力行业环节所应有的不同商业策略。我们也应该理解到以商业PPA为出发点去structure的交易必然与政府类的PPA会有较大的不同,也并不意味商业类的PPA不如政府类的PPA,这也是为什么政府类的PPA必须要有IA,必须。
2)PPA的经济本质是什么?
PPA的本质是一种商业组织结构,我们通常认为企业、JV是组织模式,而并不认为PPA是一种商业组织模式,这种想法是错的。你甚至应该将PPA认为是一种新型的政企JV,只是在这个组织里面,政府和企业两者之间并不是“shareholder”,而是“stakeholder”,但PPA下,政企双方的合作紧密度甚至是超过了一般JV的。在一般JV里,小股东参与企业的管理、运营程度要低于PPA下政府对发电企业的参与程度,PPA下,政府对于发电厂的建设要求、运营、电力调度都与投资人密切相关。我们不应该仅仅因为JV和PPA下相关利益方的分成形式不同,而忽略这一点。
政府可以直接投资发电厂来提供电力产品,那政府为什么不采用企业这种组织模式来掌控自己的发电资产,而改由PPA模式呢?电力投资是重资产投资,回收期长,因此通过PPA这种模式,可以让政府更好的转向电力调度管理,减轻资产压力,也是一种轻资产的财务管理思路,同时,PPA的市场化招标是一种更加市场化的操作,可以更好的实现资源配置,而对于投资人而言,PPA确保了投资收益的稳定。
3)PPA的金融属性
海外电站的投资人总是努力将无追索的项目融资作为孜孜以求的追求目标,那PPA为他们带来了什么呢?在(2)里,我们讨论了PPA对于传统组织结构的改变,相应的,它也为结构化融资带来了契机,传统的公司融资以企业的信用评级为出发点,以企业过往的财务状况为出发点,通过中短期的财务预期来实现融资,因此借款人和/或担保人的资信状况最重要。但PPA为项目构建了新的结构化出发点,我们可以不再以公司和shareholder的信用状况来评价一个项目,让以PPA下的offtaker为出发点进行结构化设计成为了可能,如何依赖于offtaker为项目创建一个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呢?这仰赖于技术和法律进行设计,如何以更好的技术方案来提升未来资产的效率,如何更好的将技术语言转化为法律语言,以便更周延的去分配权力和义务。
4)PPA的技术问题
在海外电站的投资中,很多人会纠结于自己不同法律和财务,无法构建财务模型和理解合同语言,但技术往往是最重要的,因为技术基本是一个项目上唯一可变的一个因素,我们无法去改变既定的条件,例如税务结构,但可以降低建设成本、运营成本,提高发电量,降低损耗,设计并网点,预估未来经营的气候等影响因素,这些都是海外电站最重要的因素,也是构建财务模型,起草合同最基本的要素。
5)合同的语言
很多人会以为他们离合同很远,因为他们没学过法律。什么是合同?合同是私法,是在当事人之间构建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如果你具备足够的business acumen,那恭喜你,你已经是一个不错的法律学生了,相反,律师并不是天生就具备business acumen,一个缺乏business acumen的律师在私法领域里是一种更大的灾难。
如果公司章程是企业的charter,那PPA就是其组织结构的charter,律师更多的是将技术语言转化为法律语言,将商业模式以一种更周延的方式展现出来,例如,将建设风险和运营风险在PPA下以一种周延的方式呈现出来,如何去细化这些风险,是律师和投资人共同的责任,不懂法律和没有business acumen,后者才是最大的弊端。
6)财务模型的冲击
如果合同是技术的文本语言,那么财务模型就是技术的数字语言。首先,我们在讨论财务模型的时候是在讨论一个正常项目的运转,是一个正常运行状态的base case,并不是在计算意外状态下的投资收益,那些是在base case基础上进行的敏感分析,因此不要和一个财务建模人员一直去讨论,“项目被征收了怎么办,明年刮大风怎么办,海啸来了怎么办,我们会亏多少”。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办,因为你们比他更知道海啸发生在哪一年。
7)风险有哪些
有无数的文章在讨论IPP的风险分类,我喜欢简单的分为两类。
A) 投资人自己应该控制的风险
建设超支风险、延期风险(不要以为这只是EPC总包商的责任,多问一问,自己是否具备管理总包商的能力,如果都没有管理总包的经验,又何谈能够控制总包风险)。
并网风险(多从整体全局去考虑问题,投资人的风险只是在法律上终止于并网点或者计量点,但PPA并不是万能药,不必去投资注定违约的项目)。
运营风险(自己的运维能力,设备的使用寿命,保险,承诺的发电量)
B)投资人无法控制的风险
投资人以外的风险都可以找到对应的处理方式,例如:
- 保险可以覆盖的如自然事件造成的财产损害和利润中断;
- Sinosure的海投险覆盖如政府违约,虽然索赔条件蛮严苛的;
- 通常的*乱暴**也可通过保险覆盖;
- 视同电价保障基于offtaker无法take下的应pay。
投资人应该审慎理解take or pay的覆盖情形,offtaker并没有无条件take or pay的义务,多从自己实际运营经验出发去判断运营中可能遇到的情形,合理将风险配置到offtaker和其他方。
下一章,具体聊一下PPA的合同语言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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