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石出台学生资助新政策
昨日
黄石市教育局发布
《黄石市学生资助新政策》
从幼儿园到大学
有一大波助学款要发放

学前教育
按在园幼儿人数5%资助
原则上每生每年1000元
学前教育资助分为:政府资助、幼儿园资助和社会资助。实施范围为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政府资助,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给予学前教育政府资助,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特困低保家庭子女、孤儿、革命烈士子女和残疾幼儿等。资助比例原则按在园幼儿人数的5%确定,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9月份开学,由幼儿监护人向幼儿园申请。

义务教育
“一补”新标准
每生每天4—5元
黄石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阳新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教辅材料费按照“一科一辅”要求和限额标准,由学生自愿申请,学校无偿代购,据实结算。
寄宿生生活补助,今秋开学,《黄石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于这个学期开始实施。基本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特殊教育学生5元/天。每学期在校时间按125天计算。资助标准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和全省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补助对象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补助名额和补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
高中
首次设立三档标准
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免除学杂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包括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城区特困、低保家庭学生每学期分别按300元、150元标准减免学费。
国家助学金,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黄石按15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标准发放。学校在评定高中国家助学金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以下学生: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户家庭学生;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4%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中职
扩大免学费范围及对象
助学金生均每年2000元
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000元。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15%确定,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孤儿、烈士子女及残疾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家庭或学生遭受天灾*祸人**,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等库区贫困移民子女。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大学
新生入学资助标准
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参加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并自愿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高中毕业生给予资生入学资助,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为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每年8月份,由学生向原就读高中学校申请。
涉及高等教育学生资助应在就读高校申请办理的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园国家助学*款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款贷**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款贷**代偿及学费减免;直招士官学费补偿*款贷**代偿;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等。
如果对资助政策有任何疑问
可拨打下面8个部门的电话咨询

资助政策 咨询电话
1、黄石港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14-3281895;
2、西塞山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14-6480238;
3、下陆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14-5327894;
4、铁山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14-3260720;
5、黄石开发区教文卫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14-6398101;
6、大冶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14-8897515;
7、阳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14-7597719;
8、黄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14-6352737。
白鹭磁湖嬉戏 美如画

昨日,团城山公园附近的磁湖水面上聚集了成群的白鹭,它们时而驻足小憩,时而专注觅食,时而凌空飞舞,惬意地享受着黄石的生态之美。近年来,我市加大磁湖生态治理,围绕磁湖岸线,规划建设了一大批景观绿化工程,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白鹭理想的栖息地。
公积金余额可以按月提取还贷
目前,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正式开通“按月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业务,此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对象为在黄石市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符合余额抵扣条件且已办理公积金*款贷**尚有余额的职工家庭。
为方便*款贷**职工,对原已签订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协议》的职工家庭,不再另行签订公积金账户余额抵扣委托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直接办理公积金余额抵扣业务。如*款贷**职工不同意公积金余额抵扣或有疑义请及时与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营运网点联系。
咨询电话
大冶分中心 8726070
阳新办事处 7326027
团城山营业部 6367500
明珠营业部 6289499
铜花营业部 5378073
中心客服电话 12329
综合 | 黄石日报、东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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