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回应“106国道路况差”|怀化回应“残疾人优惠政策”

炎陵回应“106国道路况差”|怀化回应“残疾人优惠政策”

11月26日,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共有144位网友的留言受到各地*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的重视。《问政湖南》栏目收到各级*党**政部门回复共106次。

网友“weiyin2018”:炎陵县106国道部分路段路况差(图)

*共中**炎陵县委宣传部回复:九龙工业园管委会、公路局安排专人到现场核实情况,并组织施工队伍对坑洼路面进行修补。拟将九龙大道纳入2019年道路改造提质计划,目前,县公路局已向省、市上呈报告,争取项目资金用于开挖重新修复路面,从而根本性的解决道路坑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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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宏旺主管”:益阳桥北广场一摊贩将大量甘蔗垃圾乱丢于天成市场前门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回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三大队接到该反映的问题后,经调查:益阳资阳区马良社区无业人员陈某在益阳桥北广场乱摆摊设点的情况属实,大队依法对其违章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现已处罚到位结案。下一步,直属三大队将继续加强该路段管控力度,确保桥北广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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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湖南》留言精选

网友“亮剑,剑要出鞘”:怀化市重度残疾人如何享受法律规定的优惠政策?

怀化市委网信办转怀化市民政局回复 您好! 关于重度残疾人享受单独低保问题,需符合以下条件。根据湘民发〔2018〕38号文件: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重度残疾人是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是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由于您在信中没有说明具体家庭情况和户籍地,只能给予相关政策答复,若有关于低保和残疾人生活补贴的疑问,请电话咨询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社会救助局:0745-2312072,社会事务科:0745-2217862)

网友“袁文松”:反映安仁县新农合医疗保险收费的问题

郴州市委网信办转安仁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回复:安仁县城乡居民医保(由前新农合和前城镇居民医保合并而成)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参保方式在户籍所在地缴费参保,原则上不重复参保。

对于部分在外务工人员已经由务工单位缴纳“五险”的人员,我们建议也在户籍所在地买一份医保,原因有二: 1、这是对自己负责的一种保险方式。企业的“五险”是按月缴费的,职工年度内如果发生辞工、辞退等离职行为,这期间就失去了医疗保障(以往年度就有多例这种在外务工人员发生这种情况来我单位要求中途参保的现象); 2、假如年度内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在务工所在地报销医疗费用后的剩余部分费用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医保部门按比例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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