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事件改编,防止剧透,案件放于文末。

影片开始,福岛一家又搬了新的住处,明面上家里只有母亲福岛惠子和儿子明,实际上惠子生养了四个小孩,分别是十二岁的长子明,十一岁的女儿京子,五岁的儿子茂,以及三岁的女儿小雪。四个小孩都是黑户,都没有上学。茂和小雪藏在行李箱里偷运进来,京子太高躲不进行李箱只能在远处等待,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明在接她过来。


母亲惠子是那种比较爱玩的女性,这四个孩子,各自都有不同的父亲。惠子年纪已经不小了,尽管她声音很嗲,留着金棕色的长发,装扮也很少女,但卸妆后的她面容憔悴,岁月的痕迹很明显,尽管有四个孩子,惠子并没有准备承担生活给予她的沉重。

她的逃避方式就是将孩子们藏匿在房间里,不允许他们外出和上学,向所有人隐瞒这一切。饭桌上母亲惠子给孩子们立下规矩,不许大声吵闹,不许到外面去,需要出去做的事情都有长子明来做。





母亲惠子上班以后,明就是负责外出购买生活用品和每天的食材,家里的家务基本上都是长女京子收拾,两个小的基本上就是看电视和玩玩具了,惠子虽然很不负责任,但是她很会哄孩子,也会经常跟孩子游戏,给女儿扎头发,孩子们对她还都比较依赖。


一天,惠子跟明聊天的时候告诉明自己又恋爱了,就像初恋的少女一样,对未来充满幻想,而明只想知道的是母亲有没有将自己和弟妹的存在告诉对方,看的出,这种事情发生过很多次。

自从恋爱后,母亲惠子回家的时候越来越晚,弟妹睡去,明就一边学习一边等待母亲回来。只有母亲回来,明才能安心,母亲是他们姐弟四人的依赖,他怕母亲不回来。


这天,早上起来的明看到了母亲留下的便条以及20万日元的生活费,母亲说是要工作去大阪,这些天都不回来。明淡定地向妹妹京子诉说着这件事,看得出来,母亲短暂性的离开是常事,尽管明精打细算,钱很快也要花完了。




明又跑去跟妹妹的生父借钱,母亲以前的男朋友,找了一个有一个,拿回来的生活费有限,毕竟借钱这种事也做过很多次了。就在生活费即将没有的时候,母亲惠子终于回来了,尽管母亲给带了礼物,明也没有显示得很高兴。




没过几天,母亲又要离开,明送母亲搭火车。明又一次向母亲问起有没有将他们的存在告诉男友,明没有得到他想要的答案,明第一次向母亲说出自私这个词,而母亲的回应是“难道我没有幸福的权利吗?”,她用充满委屈地做作的嗲音反问自己未成年的儿子。




这次留下的钱更少,明想联系母亲也联系不到,钱剩得不多,只能天天吃杯面了,杯面不够吃,只能用汤汁泡点剩米饭。母亲答应的圣诞节前就会回来,圣诞节到了,母亲还是没有回来,明不想弟妹对母亲失望拿出自己剩余的钱,请熟悉的便利店店员帮写了几个红包贺卡拿给了弟妹。


小雪的生日到了,她坚信妈妈会回来,明拗不过妹妹,带着她去车站去接。结果肯定是接不到母亲,回来的路上看到了奔驰的列车。那是去羽田机场的列车,明承诺妹妹“将来我一定要带妹妹坐火车去看飞机”。




日子一天天过去,母亲还是没有回来,明结交的朋友也因为明不肯跟着他们一起做小偷小摸的事情也渐渐疏远明,明精打细算着每一分钱,日子还是过的捉襟见肘,原本整洁的屋子也开始变得凌乱不堪。





京子拿出了自己存起来买钢琴的钱,四个孩子集体出了门来了一次大采购,四个孩子第一次在外玩得那么开心,还带回了泥土在阳台种起了花,长时间的拖欠水电费,家里的水电已停,几个人就是公园的公共水池去打水,洗衣。



他们邀请了明几次偶遇的因自闭被同学排挤的女孩纱希回家,不大的屋子又多了一个人,日渐蓬乱变长的头发,消磨掉的蜡笔笔头,残褪的指甲油,时间又是过去了好久。已经彻底没有了钱,只能每天去便利店等好心的店员给些不能卖的食品。




房东太太来催要房租,她打开门,发现无人看管的孩子与屋内的一片狼藉,一阵错愕。小雪生病却没有钱去买药,纱希为了弄钱找个的中年男人去援助交际,明拒绝了朋友援助交际得来的钱,痛苦地在街上狂奔。奔跑的脚步声在各种噪音中格外清晰,一下一下敲打着这个世界。



日子一天天过去,弄到的吃得越来越少,屋子里一天比一天沉闷,这个炎热的夏天,说不出的烦躁,明拿出母亲的衣物准备卖掉来发泄自己的不满,京子却死命的护住,她不想自己的希望破灭,她想母亲还能回来。


生气的明摔门而去,路遇小学的棒球赛,因缺少队员明被拉进去充数,一个简单的棒球活动对明来说却是第一次,他格外认真,十分的努力,第一次玩的这么开心。

当明开心地回到家,没想到的是妹妹小雪踩着凳子拿高处的东西摔倒死去,京子和茂无助地缩在角落里,明用公用电话一遍遍的打着母亲的电话,知道硬币用尽也没有等到母亲的回音,明彻底断了希望。





明找到纱希借了钱,买了小雪最爱吃的巧克力,给小雪穿上了她最爱的小熊拖鞋,把小雪装进了来时的行李箱。明和纱希一起拖着行李箱要带小雪去看飞机,这是明答应过妹妹的。明把妹妹埋葬在了机场的旁边,每有飞机飞过,妹妹都能看到。


还是四个孩子,不同的是纱希代替了小雪,一起库房外等待便利店卖不出去的食品,一起去公园接水回家。
真实事件:
1988年1月东京西巢鸭地区一名母亲为与男友同居,留下长子(14岁)及三名分别七岁、三岁及两岁的女儿在家。四名孩子无户籍,也没有上学。其后两岁的*女幼**因偷吃长子损友的杯麵而被毒打致死,当中长子亦有踢伤妹妹,之后把尸体埋到埼玉县秩父市公园。同年7月邻居发现该屋长期只有小孩居住而报警揭发事件,两名女儿严重营养不良,更发现病死的次子的尸体。母亲被控遗弃及伤害子女,被判入狱三年但缓刑四年,之后接回入住保护中心的两名女儿返家。而长子被控伤害幼妹致死及遗弃尸体罪,被判入教导所,并正式入学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