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再出招,乱港派将被“灭*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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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实施了《香港国安法》后,香港社会逐步拨乱反正,乱港派外逃的外逃,入狱的入狱,社会风气逐步好转。

虽然也偶有反扑,例如前几天的《乱港两周年“反扑日”,黑衣人堵路再现街头》,但也成不了大气候,迅速被港警“剿灭”。

街头黑暴溃不成军,那体制内的黑暴呢?

经过全国人大出手“排毒”,香港立法会内的乱港派议员基本被清理干净,立法会得以正常运行,为香港社会服务。而另外藏有大量黑暴“议员”的区议会,没理由再让全国人大动手了吧,特区政府你自己看着办。

特区政府是中国的地方政府,不能让老百姓失望。最近港府再出招,混迹在体制内想伺机反扑的黑暴议员无所遁形,港媒形容将被“灭*党**”。

港府再出招,乱港派将被“灭*党**”

港府出了什么招?我们一起来看看。

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明确规定,公职人员必须“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

虽然《基本法》有明文规定,但以前在乱港派混迹其中不断破坏的立法会,一直无法通过保护香港的法律。大家看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法23条一直无法立法就知道。由于有这些“庙堂之上”同伙的保护,街头才会演变成2019年的黑暴之乱。

2021年排毒后的立法会,终于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制定《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该草案五月刊宪及生效后,为香港体制内进一步拨乱反正。

按照该《草案》,特区政府将安排区议员逐一宣誓。

宣誓不就是对着一张纸念话吗?对于厚颜无耻的乱港派,为了区议员那份公帑,说谎对他们来说不就是家常便饭?嘴上说爱国,转身就港毒,他们又不是做不出来。连黄之锋、*智英黎**这种汉奸都说自己不是港毒,自己爱国哩(当然,他们说的应该是爱美国、爱英国)。

港府再出招,乱港派将被“灭*党**”

对这种“两面人”没办法吗?

当然有!

《星岛日报》报道,特区政府正在拟订涉及违誓或宣誓无效的“负面清单”。报道中称,参与“颠覆国家政权”的乱港派非法初选、借出议员办事处做非法初选票站及签署“墨落无悔”乱港派立场声明书三项行为都会被纳入“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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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落无悔”是什么鬼?

是一份当时乱港派非法初选时,互相绑定的承诺书。其承诺支持港毒的“五大素球,缺衣不渴”。承诺如果选上了立法会议员,将利用手中的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以瘫痪特区政府的方式,迫使特首回应其港毒诉求,撤销所有被捕黑暴的控罪,追究在街头止暴制乱警察的责任,并重启政改(即否决全国人大决定)达致双普选(即选出支持港毒的香港地区领导人)。

同时,也承诺如果自身支持度低就退出选举,让选票集中在可能选上的乱港派身上。

这个“墨落无悔”很明确,就是以瘫痪特区政府为手段,来达到港毒目的。并且有组织的协调选票,确保能集中力量在最能破坏的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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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乱港派这么搞,还真的就得逞了。还是那句话,时代不同了,香港有了国安利剑。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使用非法手段旨在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行为,就属颠覆国家政权罪!

这种瘫痪特区政府、瘫痪立法会的阴谋,绝对就是犯罪!

说到这,是不是可以按照名单抓人?当然了!港警早在1月份就动手了,呼啦啦这些曱甴一起进了蟑螂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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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按照香港法律,没定罪之前,还不能算取消区议员资格。而海洋法系那种繁琐拖延的法律体系下,2016年的旺角*乱暴**案可以拖到2021年才判决。如果按照以往惯例,这些罪犯还能在狱中继续领取议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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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个笑话……

这次特区政府的“负面清单”,就是踢走这些白纸黑字记在名单上的犯罪分子。

特首林郑月娥早前曾表示,由于近来每日都有区议员辞职,会待情况稳定后再安排宣誓。《星岛日报》则报道,港府拟于七月安排区议员逐一宣誓,之后根据宣誓条例的“负面清单”判断是否宣誓无效或违誓。

这次“负面清单”里的违规行为,最少包括三类与非法初选相关的活动,第一是参与“乱港派35+非法初选”,所以曾在初选名单中的区议员都会被DQ(取消议员资格);第二是曾借出区议员办事处用做非法初选票站,相信是最多区议员触犯的行为;第三则是曾签署“墨落无悔 坚定抗争”的死硬港毒派立场声明书的区议员。

那我本人没签,我只是乱港政*党**成员,*党**派签了港毒声明书不关我事,我不认行不行?

你是乱港政*党**成员,享受了*党**派带来的好处,这时候想开溜?不行,要齐上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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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查参与非法初选名单、曾签署声明书的名单,以及据香港民研(一个乱港组织)列出的非法初选票站地址作综合统计,初步得出结果,有28名现任区议员曾参选及协调初选;约137名区议员曾借出议员办事处作非法初选票站用途;另有43名区议员曾签署“墨落无悔”声明书。这里面部分区议员涉及重复触犯负面清单行为,另有部分区议员目前正在狱中“人生更精彩”。

粗略计算,有至少170名区议员涉及“负面清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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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给各家分一下猪肉:

香港民主*党**有52名区议员曾借出议办作票站,包括主席罗健熙,目前该*党**网页显示仍有83名区议员,若因借出议办被DQ,便会剩下31人。

第二大乱港政*党**香港公民*党**及新民主同盟则因为表明以全个政*党**名义签署“墨落无悔”声明书,现时公民*党**有18名区议员,新民主同盟则余下9名区议员。此外,民协前主席施德来及前副主席何启明料因曾非法初选被DQ,而署理主席杨彧亦可能因借出议办被DQ。

《星岛日报》形容“最终会被‘灭*党**’” 。

港府再出招,乱港派将被“灭*党**”

香港本届区议会原有四百多名区议员,2019年有乱港派通过“有形的手”在背后指挥,成功取得389个议席,若按有关三个涉及非法初选的负面清单行为取消议员资格,再减去区议会网站显示的44名已辞职或被DQ的乱港派,估计乱港派区议员将只余170多席。

能闹腾的小头目,基本都参加了非法初选,这次“负面清单”,把他们一网打尽。而剩下来的,看起来虽然还有170多,但是基本都是凑数的。“有形的手”为了好控制这些凑人头的,当时甚至选择一些智商比较低下的人来参选。可以说接下来,乱港派在区议会里再也掀不起什么风浪了。

港府再出招,乱港派将被“灭*党**”

即使离开了区议会,乱港政*党**依然存在,为什么形容被“灭*党**”?

这就要从乱港政*党**的运转资金说起了。

这些乱港派成立所谓的政*党**,很多纯粹是为了圈钱而成立的政治组织。政*党**资金来源有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社会捐赠,所以我们经常见到他们搞什么筹款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背后的外国黑金就可以社会捐款的形式流入政*党**。但是现在中间人*智英黎**被抓,国安法也不断在查黑金流入的渠道,这条水源越来越少,未来估计就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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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部分就是通过支持其成员参与区议会、立法会选举等方式,要求当选者将议员收入部分上交政*党**。2016年时,香港立法会议员一任4年,就有1690万的收入,这笔收入年年上涨。

港府再出招,乱港派将被“灭*党**”

而区议员,年薪40.74万元,完成任期后,可获得酬金总数15%的任满酬金,即24.44万元。如果成为主席或副主席,则分别每月有67900元和50925元的薪酬和特别津贴。包括办事处开支什么的加起来,一个普通区议员任期内能从政府拿到400多万公款。

港府再出招,乱港派将被“灭*党**”

这些议员能上位,也是在乱港政*党**支持下,和背后大手交易的结果,所以拿出部分钱也就没意见了。

现在乱港派政*党**在立法会上的议员没了,两个乱港政*党**全部区议员议席也没了。黑金没了,再加上这条从政府拿钱的渠道也没了,钱没了,他们还不是就只有“灭*党**”了?

时代不同了,收黑金,搞破坏不止没“钱”途,走下去也只有死路一条。

未来香港还会进一步拨乱反正,还能拿工资的170多个乱港区议员,好好想想自己未来是要服务市民,还是跟着老东家在死路狂奔?!

港府再出招,乱港派将被“灭*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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