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地的奴隶 (殖民地奴隶)

英国殖民地的奴隶,殖民地奴隶

根据主人的经济状况和他/她为他们的“财产”提供福利的意愿,给非裔美国奴隶和奴隶发放衣服。在更大的庄园里,那些选择在地里干活或在许多外屋干活的人,要么穿土布衣服,要么穿从英国进口的简单布料。他们会完成工作,直接回到奴隶的住处;除了主人的家人和监工,其他白人很少看到。但对于那些负责日常家务的家奴来说,情况就不同了。来访的白人很容易看到他们,奴隶为他们搬运行李、驾马车、开门,服侍白人男女仆人或送饭。因此,这些“家仆”所穿的衣服直接反映了主人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富裕程度。主人越富有,他就越会给仆人们穿做工精致的衣服,缝线和扣子都很精致。单户家庭和小农场的奴隶和他们的主人一样穿着简单的衣服;不过,这些衣服都是主人和女主人衣柜里的旧衣服。

给大型种植园的奴隶穿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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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的种植园一直生活在收支平衡和背负巨额债务的边缘。通常,当这个男人去世后,大部分的财产,有时包括整个种植园,都会被拍卖以偿还这些债务。因此,记录表明,大多数奴隶主在为他们的奴隶提供服务时都偷工减料。种植园主通常从英国订购数百码的廉价羊毛和亚麻制品,用来制作奴隶的衬衫、裤子和衬衫。大片的材料由种植园里的奴隶切割和缝制,以供应农业和手工业的劳动者。

常见的有奥斯纳堡衬衫(一种类似帆布的材料)和亚麻羊毛(一种结实的、粗糙的织物,由亚麻或棉花经线和羊毛纬线组成)、棉质马裤和长裤、羊毛袜子、当地手工制作的鞋子,冬天则是羊毛和羊毛外套。这些简单的服装是在夏初和冬季发放的。在每个赛季结束的时候,不断的艰苦使用证明他们充其量是破旧的。家奴也只得到一套衣服,但比给田里干活的人要富裕得多。这种料子质量较好,因此耐磨性较好。此外,家务劳动也不像在田地里做苦工那样对奴隶的服装有极端的要求。到了18世纪60年代,随着美国与英国走向敌对,越来越多的英国商品遭到*制抵**。农场主们转而生产自己的棉花或毛料,贴上“弗吉尼亚布”的标签,给奴隶织布。

奴隶获得了某种形式的个性

购买大量纺织品或自己生产原料的农场主几乎没有给奴隶的个性留下任何机会,尤其是在田地里干活的奴隶。在逃亡奴隶的广告中,经常可以看到“穿得都一样”,或者“穿着农奴的普通服装”。然而,当时的资料显示,奴隶们不仅渴望个性化的服装,而且大多数都设法实现了这一点。他们对自己的外表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控制。发型、戴大头巾裹头、给衣服染色、省钱买额外的衣服、出售或交换物品换衣服,这些主人租出去的衣服会获得一部分费用,他们会穿上新组合的衣服,通常还会加上口袋或补丁。正如前面提到的,到了季末,衣服已经磨损得很厉害了,常常需要打补丁才能保持整件衣服。奴隶们寻找色彩鲜艳、装饰性的残余物来剪裁和缝制他们自己独特的图案,从而获得他们自己的时尚宣言。

衣服是服从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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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白人邻居、朋友和客人来说,衣着华丽的家仆象征着主人的财富。那些驾驶或乘坐马车的仆人,如男仆和马夫,被发给华丽的制服只是为了提高主人的地位。因此,它们象征着奴隶屈从于主人的心血来潮。一个典型的关于逃跑的车夫的广告会说他的西装相当优雅,穿着一件“深棕色的马甲,上面是绿色的,同样的马甲,带条纹的天鹅绒马裤”。

制服遵循着一种表明主人身份的风格。他们的袖口和衣领通常有一个对比色,“以绿色翻起”,并通常用特殊的辫子和纽扣装饰。管家和男仆也是如此,他们同样穿着丝绸马甲和做工精美的亚麻布西装。

奴隶服装成为奴隶主寻求逃跑奴隶回归的重要标志

在广告牌和地方报纸上刊登的关于逃跑奴隶回归的广告是奴隶所穿衣服的一个很好的标志。主人描述了他们的身体特征,但也详细描述了担保人逃跑时的服装风格,知道这些细节可以帮助确定他们的“属性”。他们还会列出所有被盗或疑似被盗的衣物。以下是一系列的广告,大部分摘自1745-1775年的《弗吉尼亚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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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4年7月,23岁的男仆人哈里从他的主人西奥多里克·布兰德那里跑开,后者在《弗吉尼亚公报》上登了一则广告。他说哈里身高5英尺10英寸或11英寸,手臂和背部有伤疤,“脚背非常高”,因此哈利不能“光着脚走路”。广告说哈里“非常喜欢穿衣服”,在他跑步的时候,他穿着“全套的衣服;一件深棕色的马甲,配上一件与之相配的马甲,一条用棉绒织成的条纹马裤,一件白衬衫,一双鞋和一双长袜。”

1774年4月14日出版的《弗吉尼亚公报》刊登了一则广告,要求30岁的汤姆和他的妻子范妮回归。报纸上说,汤姆当时穿的是“一件旧的弗吉尼亚布夹克和一条马裤,到现在可能已经穿破了。”范妮穿的基本上是夹袄衬裙套装,这是最常见的记录非裔美国妇女的服装;“一套两件套西装,一件合身的蓝色女式夹克和一条打了很多补丁的裙子。”这种土布衣服既实用又便宜,说明两人无疑都是自己织衣服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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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2年11月15日,费城报纸《美国周刊》刊登了一则关于逃跑奴隶弗兰什·曼纽尔的广告,他穿着“黑色土布外套、奥斯纳堡夹克、旧皮马裤、羊褐色长袜、新鞋、老式贝弗里特帽”(男女都戴的一顶扁平王冠的软圆帽)。

1774年5月,《弗吉尼亚公报》刊登了一则招聘约翰·琼斯和伊丽莎白·卢埃林的广告。他们的主人帕特里克·洛克哈特写道,两人跑的时候都带着换洗的衣服;“水手夹克,用结实的羊毛织物混合而成的马裤,两件亚麻‘土布’衬衫,一条裤子,以及足够做另一条裤子的粗布奥斯纳堡亚麻。”信上还说约翰带着一条新的鹿皮马裤跑掉了。20岁的伊丽莎白身穿一件“绣有花纹的新印花布长袍,前面扣着扣子,黑色细羊毛卡兰科的衬裙,一件绿色的旧座子,一件紧身衣,一件条纹衣服”,被称为睡袍,还有其他各式各样的衣服。

1745年10月,玛格丽特·阿布特诺特经营了一家新公司,寻找“两名新黑人,由‘游骑兵’号进口,去年9月在纽卡斯尔出售。他们不懂英语…他们偷了一块精美的达姆斯克桌布,十先令。方格布,五码半苏格兰细麻布,三码半苏格兰三曲。方格布,一件白色荷兰衬衫,一条丝绸手帕……”

威廉·格里高利在1769年5月的《公报》上登了一则广告,寻求“一个叫彼得的弗吉尼亚出生的黑人,大约44岁……他随身带着各式各样的衣服,比如黑人通常穿的粗布衣服,还有一件白色的弗吉尼亚布背心和衬裙,一件塔尔顿家的格子花呢长袍,还有他妻子的其他衣服……”

1769年12月,纳撒尼尔·莫里斯在《公报》上发文说:“弗吉尼亚出生的黑人男孩汉弗莱,大约十二、十四岁,前牙很大,说话缓慢,出门时穿着一条卷边马裤、一件旧棉质背心、一件弗吉尼亚布衬衫,戴着毡帽……”

1772年12月,托马斯·戈登在《公报》上登了一则广告;"一个非常讨人喜欢的黑人,名叫菲尔,大约二十岁,黄皮肤,五英尺高,身材匀称。出门时,他穿着一件奥斯纳堡衬衫,一件旧的弗吉尼亚布背心,外面套着一件新的黑人棉上衣,外加一条旧的格子花裤子。毫无疑问,菲尔作为一名工人,穿着他每两年配给的旧衣服和一件新发行的棉质夹克跑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