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货混载是十分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但许多驾驶员因贪图一时方便而忽视安全问题,违反规定装载货物埋下安全隐患。近日,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梅河口分局巡逻大队民警在执勤中相继查处多起小型汽车以及面包车违规载货的违法行为。
面包车“变”小货车,乘客在货上“躺平”
4月21日,分局巡逻三大队民警在东丰收费站执勤,对一辆号牌为“吉JS****”的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辆核载5人的面包车已彻底“变成”一辆“小货车”了!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在货物上还平躺着一名乘客!经询问了解到,驾驶员和该名在货物上“躺平”的乘客是出来做装修的,车上装载的都是装修工具和材料。因车内装的材料较长已伸到副驾驶座位,见货物上方还有空间,于是与驾驶员同行的工友索性直接平躺在货物上,如此“躺平”,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所在。民警对驾驶员及乘客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违规载货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现场责令驾驶员对货物进行转运。

面包车拆座拉货,此等操作“驶”不得
4月22日,分局巡逻三大队民警在东梅收费站执勤,对一辆号牌为“吉A*****”的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面包车第二排座椅被拆下放到地板上,座椅上铺了垫子,垫子上则摆满成箱的货物。经询问了解到,驾驶员是一家饭店的老板,为了装载货物方便,便将自家的面包车进行了改造,把第二排座椅拆掉,这样使车厢空间大一些,方便装货。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违规载货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现场责令驾驶员对货物进行转运,将车辆座椅恢复原状,确保行车安全。

乘客货物同挤一座,只图方便不顾安全
4月22日,分局巡逻五大队民警在磐石收费站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副驾驶座位后方座位装满货物,当民警打开车门发现,驾驶位后方座位还坐着一名乘客,挤在旁边高高堆起的物品旁,堆起的物品已经顶到车辆顶棚,车辆后视镜的视野全部被遮挡,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经询问了解到,驾驶员王某从南方打工回家,带的行李和给家人买的礼物较多,因图一时方便,就都用车拉着了。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王某驾驶机动车违法载货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现场责令驾驶员将违规装载的物品进行转运。


交通安全知识课堂
小型汽车到底能不能载货呢?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在很多人的意识里
“客货混装”没什么大问题
既方便又节约成本
但是
其中危害与危险你真的知道吗?
“ 客货混装”的危害:
★ 小客车载货在行驶当中,车辆发生紧急制动时,车内所载的货物,容易向前挤压,对前排的乘客及驾驶人造成伤害。
★ 所载货物过多,后备箱车门容易在车辆行驶震动当中,受货物的挤压(车门)打开,所载货物洒落在路面上,对后方的来车造成一定的影响。
★ 所载货物过高,后视镜容易受到遮挡,驾驶人不能有效的观察后方来车的情况,不能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
★ 货车在设计上,货物和驾驶室有隔板,但是小型汽车没有,如果车辆采取紧急刹车或拐弯时,车厢内装载的货物会使车辆重心偏移,影响刹车制动和行驶稳定性。货物也极易向前倾,轻则影响驾驶人操作,重则砸伤前排驾乘人员。
★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客车内如果装有大量的货物,尤其是较重的货物,对车辆制动是个极大的考验。很容易导致制动失效、刹车失灵等后果,甚至可能造成二次事故。更为严重的是,一旦车辆发生侧翻,货物会和车内的乘客混杂在一起,对救援极其不利,容易耽误救援。
吉林高速交警温馨提示

载客汽车违法载货不仅违法,并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轻视“客货混载”的危害。为了您的安全出行,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驾驶,共同营造良好的出行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