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进口化妆品赔偿标准 (网购化妆品没有中文标识怎么处罚)

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有关代购海外产品的典型案例:2021年7月,刘女士通过微信,花了2079元从程某处购买国外某品牌化妆品,收货后因生产日期、成分等部分都没有中文标识,就没有使用。与程某协调无果后,2021年12月,刘女士起诉程某,要求“十倍惩罚性赔偿”。法院审理后没有支持刘女士的诉求,判决程某退还货款2079元即可。

18日,重庆中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渝律师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刘女士既无法判断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也无法证明被商家误导购买了产品,因此不适用《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网购无中文说明化妆品可以索赔吗,买到进口化妆品索赔依据

结合案情通报中的细节,陈渝律师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十七条的规定,消费者与化妆品、保健食品等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推荐者、检验机构等主体之间的纠纷,参照适用本规定,故本案按照该司法解释,以《食品安全法》处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刘女士并未使用产品,无法判断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同时也无法证明被商家误导购买了产品,因此最终她的索赔请求最终没有得到法院支持。不过考虑到该化妆品的确存在中文标签的问题,属于不法产品,法院就判决了退还货款。”

普通消费者代购时遇到了类似缺少中文标签的情况,应该怎么办?陈渝律师进行了分析:“没有中文标签的国外产品,实际上就是不法产品,说明不是正规渠道进口的,这种不法产品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行举报,要求退货退款。当然,也可以通过翻译软件看看外文说明书有什么内容,是否有误导作用?有没有不安全的因素?若存在任意一种情形,即可通过诉讼,主张货款金额十倍的赔偿。”

上游新闻记者 赵映骥 实习生 彭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