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个朋友自己拍中了一套法拍房,由于没有做调查,没有仔细看公告发现有恶意租约。

朋友说第一次买没经验。交了30万保证金,拍中一套住宅居然还会出这事?我定睛一看,租约至2030年6月9日!我心想:还能怎么办?能不能解除呢? 这么明显用红色标出来的大字就是在提醒你好好看看!!法院是不负责解除租约的,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
长租约说明被执行人钻了空子,搞的鬼。正常人租房子,没人会签20年。那我不要这套房子可以吗?可以跟法院协商吗,把保证金退给我呢?法院明文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好是个毛坯房里面没有住人,只有先把房子占了然后房子里面有人再去找执行法院看看如何解除租约。

作为有法院公信力做背书的法拍房,遇到这种恶心的长租约也只能认命吗?不,坚决不向恶势力低头!要拿起法律*器武**保护自己。
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带租约房产如何接收问题,目前是一个普遍的难题。法院如果在拍卖房产前已明示该房产存在租约,竞拍人既然愿意购买就需要自己承担后果,当然,如果法院有意隐瞒租约状况,导致竞拍人做出错误判断购买,竞拍人以显失公平为由主张解除拍卖协议。
如果法院查封后被执行人突然签订一次性30年租约,这种做法就是属于恶意租约,那么竞拍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主张租赁协议无效。如果不能证明承租人主观上存在恶意,那么竞拍人就要承担因为自己审查拍卖公告不严而带来的不利后果。
我整理了司法拍卖房占用情况分类及相应风险等级,各位根据风险高低做好心理和实战的准备。所以说,还是花点时间和精力做好前期尽调,别到最后房子没买成还送保证金,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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