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零距离与法共成长 (学法零距离)

网络购物逐渐成为相对主流的消费模式,但由于网络虚拟化的特点,一不小心,消费者就可能因网购“购”到一些不愉快的消费体验,如:网购售后问题不给解决怎么办?网购遇上售后难,平台、店铺、厂家等众多参与主体,究竟谁为消费者负责?下面结合南安法院英都法庭一起典型案例释法说理,教您合法维权。

案情回顾

双方交易完成 售后服务起争执

2022年5月,河南小伙李某因装修需要,在南安某公司开设的网店购买了一套卫浴产品,并按照约定全额支付价款11000元。李某收货后,便请了安装师傅过来安装,不晓得是因为安装师傅是新手,还是安装时不小心没有拧紧一些接头部件,造成了水管漏水,让他很不开心。于是,李某通过网络平台找到该公司客服要求退货,客服认为不是产品的问题,而是物流配送造成的,应直接找物流公司进行索赔。

此后,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达成协议。同年8月13日,李某向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仑苍所投诉反映,其网上购买的卫浴产品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要求商家退货退款。仑苍市监所詹文杰接到投诉后,考虑到投诉人李某在外地,便建议双方通过网上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他的提议得到了双方的同意。

“庭所联动”调解 化干戈为玉帛

调解过程中,詹文杰声明产品质量进行鉴定还需走司法鉴定程序,就花费的时间长、耗费的精力大等角度释法明理,南安某公司负责人表示:“为了消费的权益,可以做出让步,但顾客应承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的物流费用共计100元”,李某表示同意。

不想,双方在履行方式上又产生了较大的意见分歧,迟迟无法达成一致。南安某公司负责人表示,其目前资金周转困难,现在还欠房租、供货、工人工资等债务,希望李某宽限一段时间,等待重新营业后一定会分批次给付价款。但李某仍坚持要求一次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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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拖着也不是办法,市监所作为调解消费纠纷的第三方,既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商家正常经营秩序。”正当双方争执不下时,詹文杰提出双方可以通过考虑通过签订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方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一旦该公司真的不履行调解协议,李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全额退还货款,消费者支付物流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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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1月4日,在英都法庭的指导下,双方当事人在福建移动微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英都法庭立即完成了该调解协议的审查及司法确认的民事裁定书。至此,该纠纷得到妥善解决,让当事人方便快捷地完成了司法确认,拿到了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生效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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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需要自行提高购物警觉意识,收到货品时需仔细核验商品质量再收货,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商家也需要提高自身素质,保证商品质量的同时,做好售后工作。良好的消费环境需要大家共同构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