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在俄罗斯投资需谨慎 (警惕中美贸易战国内企业)

最近一段时期,心情真的颇不宁静,国内有不少企业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了我们,向我们咨询,主要是关于俄罗斯的这个石油产品,比如说石油焦、EN95等,他们中有的已被骗取了运费、保证金或预付款,有的正在和所谓的供货商或中间商在商谈中,有的说正在准备付款或开出信用证或保函。概括起来讲,这些所谓的供货商或中间商大部分是来自于东南亚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或国内公司。那么到底能不能做这种业务,其实对于我们专业从事外贸风控的人士来说,只要审查他们提供过来的合同草本就知道了是否隐患着问题了。举例来说:

在一份合同草本中,对于付款方式是这样描述的: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开出5万吨货值的20%金额的国内可议付、不可转让的60天有效的信用证,信用证作为此批货物的履约保证金。在收到信用证后,卖方向买方开出信用证金额5%的履约保函,作为反担保;货到港并卸载后,以实际入库货物数量为准,余款以现金转账形式支付。双方可在确定船期后,卖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供全部POP文件,供买方确认,并进行海关报备,及时做好靠泊卸货准备。

这个意思是让我们买方提供国内人民币的信用证作为履约保证金。想得美好,我们从来未闻国内银行可以开出这样的信用证,从专业角度讲,即使是国际信用证也难以开出的,因为履约保函只能开银行保函,无法以跟单信用证来替代。

合同中既然带有这样的描述,就充分说明该卖方是无货可卖的,那么其目的就是不言自明了。须知,一旦我们买方在合同签字了,那么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如下:

一、我们花费了巨额的成本去开证,那么既占用我们的资金,也占用我们的额度,同时,即便是对方开来了履约保函,对我们中国企业来讲也未必就拿到,因为这些履约保函都是要受到开证行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的保护。对方银行赖着不付,那么我们只好去打官司,在境外打官司,没那么简单的。

二、最可怕的是,他们可以伪造或克隆单据,特别是海运提单,找一家当地的小银行去要求议付,这样的话,我们的开证行就必然面临被欺诈的风险;不要轻易相信我国的开证行能为开证申请人起到多大的保护作用,可以坦言,银行是不管这些的,付款了再说,因为他们绝不愿意被卷入到境外的诉讼中。

综上,我们在此郑重地建议,我国有关企业千万要在对俄石油产品的业务洽谈中,当心再当心啊!

虽然我们清楚,本视频发布后,可能触动境内外不法分子的利益,但只要大家从中受益,就功莫大焉!

好,今天就分享到这,关注了谋千里,就等于关注了您的外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