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启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革 (中山市土地集约利用)

中山市混合用地改革来了。

为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趋势,鼓励土地节约集约复合利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起草了《关于促进混合用地高效配置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推行土地多用途混合利用改革。目前,政策正进入征求公众意见阶段。

中山启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革 (中山市土地集约利用)

《关于促进混合用地高效配置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示界面。

推动产业由单一制造转向融合发展

混合用地是指由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单一宗地上具有两类或两类以上使用用途(不包括商品住宅)的复合性用地模式,主要包括土地混合利用和建筑复合使用等。

伴随着产业业态交叉融合、弹性工作和生活模式的动态重塑等,混合用地应运而生,已成为高品质创新城区的突出特点。然而,混合用地供给的实现,需要系统、完善的管理政策作为支撑。

此次中山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混合用地主要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用地、交通枢纽用地、公共交通站场用地与商业服务用地、商务办公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商务办公用地与交通场站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新型产业用地与商业服务用地、商务办公用地、交通场站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与新型产业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商务办公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教育科研用地等用途混合。

土地混合使用应符合环境相容、保障公益、结构平衡和景观协调原则。因应项目需要,可在符合环境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探索包含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土地混合利用。

中山启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革 (中山市土地集约利用)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混合用地范围。

中山征求意见稿提出,坚持集约节约用地。探索支持关联度高、社会需求强烈的土地用途混合利用模式,如重要的交通综合枢纽站场,通过地下、地表、地上立体空间不同用途的混合,实施精准灵活的空间配置,进一步提升土地集约节约水平。

同时,推进产业升级发展。推动产业由单一的制造向制造与研发、设计、创意、办公、商业等融合发展,探索混合产业用地项目(包含工业用途和混合功能,其中工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比50%以上),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打造未来社区生活圈。按照绿色、开放、共享、协调的理念,布局安排管理使用混合用地,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开放空间、停车设施等配套建设,形成安全、友好、舒适的生活圈,满足居民居住、就业、出行、休闲、服务等多元化需求,进一步提高生活品质。

配套设施不得单独分割转让、抵押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具体操作执行中,由镇街政府提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综合考虑复合利用、合理布局、产业融合、建筑兼容和交通环境等因素,提出混合用地功能要求,明确混合用地主导用途及附属用途,确定不同用途计容建筑面积等规划技术指标。主导用途计容建筑面积占比一般应大于50%,也可依据计容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占比和功能的重要性综合确定主导用途。

混合用地应按主导用途确定供应方式。主导用途为经营性用地的应采取公开出让的方式供应,并按规定落实复垦指标。产业部门和镇街政府须对混合产业用地项目严格把关。因混合用地各用途不同最高出让年限不一致的,按最短年限确定整宗地出让年限。结合主导用途、产业政策、项目特点和生命周期等因素,可通过租赁、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混合用地开发建设要求高,为严格落实各项规划指标要求,保证建设品质,鼓励实施带设计方案供应。

在确权登记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土地成交缴纳完土地出让金及税费后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土地用途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级类填写主导用途,同时在附记注明各用途计容建筑面积。

中山启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革 (中山市土地集约利用)

中山推动产业由单一的制造向制造与研发、设计、创意、办公、商业等融合发展,探索混合产业用地项目。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也提出加强监管。

严格论证准入。混合用地按照规定需提请规委会审议,着重审议土地混合使用是否符合环境相容、保障公益、结构平衡和景观协调的原则,充分考虑混合用地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

严格产业把关。对于混合产业用地,遵循产业关联、功能互动,有利于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的发展,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由产业部门和镇街政府严格把关,严格项目准入。

严格项目监管。混合产业用地,镇街政府与用地企业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联合市相关职能对履约情况进行核查。

严格分割转让。从严控制混合用地项目房屋分割,混合产业用地项目配套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不得单独分割转让、抵押。其他类型混合用地房屋分割按规定办理。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吴帆

【通讯员】龙贵光

【作者】 吴帆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