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游买回的奢侈品全部上缴国库,获刑一年半还被罚款45万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出境旅游成为大家休闲新常态。旅游过程中,大家都或多或少的会购买一些境外商品,或自用、作纪念,或送亲朋好友,但如果这些商品价值过大,超过海关免税额度,就必须按照海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回国入关时如实申报应税货物并缴纳税款,否则轻者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出国旅游购物而偷逃应缴税款被判“*私走**普通物品罪”的案件,为喜爱出国旅游购物的消费者们敲响了警钟。

欧洲游买回的奢侈品全部上缴国库,获刑一年半还被罚款45万

2018年5月20日,被告人杨莉(化名)与其母乘坐从法国到武汉的航班抵达武汉天河国际机场,试图将其在法国购买的名牌钻戒、包包、皮带、丝巾等11件超量应税物品*税偷**入境,被海关关员当场查获并移交武汉天河机场海关缉私分局。经鉴定计核,11件物品价格共计人民币1 001 496.7元,偷*税逃**款共计300 449元。

欧洲游买回的奢侈品全部上缴国库,获刑一年半还被罚款45万

杨莉是一个全职太太,丈夫经商,家境殷实。据杨莉交代,多年来,妈妈一直帮忙带自己和姐姐的小孩,非常辛苦,正好5月13日是母亲节,为了表达对她的谢意,所以在旅行社订了为期七天的法国游,想带妈妈好好享受一下。期间,妈妈看中了一枚价值百万的卡地亚钻戒,听店员说退税后价格很实惠,于是刷信用卡买下,作为礼物送给妈妈,自己还购置了一些生活用品。回国前,为避税,杨莉不仅扔掉了大多数商品包装盒,还和丈夫商量,由杨莉丈夫联系机场工作人员接应,企图通过机场隔离区工作人员通道将11件物品带出机场,绕开海关查验区,逃避海关监管。

5月20日上午9时,机场海关工作人员发现其他旅客取完行李都已正常通关完毕,只有杨莉取完行李却迟迟不肯出关,形迹可疑。关员上前令其出示护照,并催促其尽快出关,杨莉随即推着随身行李进入洗手间,一边微信与其丈夫联系,一边等候“接头人”的到来。半小时后,海关关员再次进入洗手间进行催促,杨莉拒绝出来,并声称自己肚子不舒服。

随后,在海关关员的强行带领下,杨莉进入海关检验区,工作人员对其行李及背包通过X光机扫描并开箱查验,未找到大额物品,但在杨莉随行行李中发现购买贵重物品的发票。此时,杨莉还是一口咬定没有携带大额未报税商品。关员根据经验,在杨莉左脚鞋子中发现了藏匿的1枚卡地亚钻戒。同时,关员发现之前通关的一名女性乘客与杨莉为母女关系,并在她们行李中分别查获包包、皮带、丝巾等11件超量应税物品。海关当场控制杨莉,并将案件移交武汉天河机场海关缉私分局。

经教育,杨莉自愿认罪,在检察机关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审理过程中,杨莉及时向法院缴纳罚金45万元。

欧洲游买回的奢侈品全部上缴国库,获刑一年半还被罚款45万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莉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携带应税物品进入国境,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私走**普通物品罪。鉴于被告人的认罪认罚,并自愿缴纳罚金,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适用缓刑。

2019年3月18日,武汉市中院就杨莉犯*私走**普通物品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杨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购买的11件应税物品全部上缴国库。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李济森法官提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合理范围内的个人自用品,入境公民每人可携带额度为5000元的免税商品,超出范围的商品均应主动申报,否则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偷*税逃**款10-5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税偷**50-250万元,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税偷**250万以上的,刑期可达十年以上。除此之外,被判处上述三档处罚的被告人还当缴纳偷*税逃**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所携带物品也均应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劝戒所有出境公民,携带货物入境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的底线,最后落一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