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租车无套路 (假身份租车骗局)

假身份租车骗局,遭遇租车骗局怎么报案

近日,门头沟院先后办理两起以真实身份在租赁公司租车后伪造车主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行驶证、完税发票等证件抵押借款套现的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徐某、陈某等人已被该院批准逮捕。

徐某、陈某均是因欠赌债等巨额债务无力偿还,遂产生租车骗钱的想法。2014年4月,徐某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出奥迪A6轿车1辆,通过伪造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等证件,冒充车主以车辆作抵押,并以高息为诱饵,使被害人贾某“自愿”借款给徐某。后租车到期未还,租赁公司通过GPS定位系统使用备用钥匙将车开走,造成贾某损失13万元。2014年10月,陈某伙同王某等人采用和徐某类似的手段,先后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赁1辆尼桑天籁轿车、2辆奥迪A6轿车,共诈骗安某、刘某、李某3人近40万元。

此类案件不仅侵犯了借款人的财产利益,还严重影响汽车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违反了市场交易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破坏了社会信用体系,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引起广大市民朋友们的高度重视。

如何防止被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检察官给您支招儿:

1.切莫贪图便宜,须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借款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一但发生纠纷超过部分将不被支持。所以,出借人要提高警惕,谨慎选择交易对象,切莫一时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2.认真审核证据,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手续。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以机动车辆作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成立时生效。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为避免上当受骗,抵押权人接受车辆作抵押物时,最好与抵押人共同到车管所办理登记手续,从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发挥监督作用,要及时举报制售*证假**行为。一旦发现有张贴制售*证假**广告行为或散布制售*证假**信息,及时联系城管、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严密法网,予以制止或清除。

4.全民参与防骗宣传,增强防骗能力。广大市民要善于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学习识别“骗术”和相关警示案例,提高防骗意识,增强防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