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的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代持协议和表决权协议)

股权代持股协议

股权代持协议与股权转让,股权合作及代持股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联合出资投资贵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目标公司”股权的相关出资及股权、利益分配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

1、目标公司的名称:

2、目标公司的注册地址:

3、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 万元,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出资额、股权比例及登记注册

1、甲方实际认缴出资投资目标公司人民币 万元整,占有目标公司 11 %的股权。

2、乙方实际认缴出资投资目标公司人民币 万元整,占有目标公司 59 %的股权。

3、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所占“目标公司”的11%股权全部委托乙方代持,即该11%股权挂在乙方名下。因此在目标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体现乙方的名字为股东身份和具名登记注册,乙方持有“目标公司”70%的股权。

第三条 表决权的行使

在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如需股东作出相关决议或者决定,乙方应充分听取甲方意见,双方未过成一致意见的乙方作为甲方的股权代持方享有决定权,无需经过乙方同意,为此乙方无异议。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通过乙方了解“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经营决策及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赋予股东的知情权。

2、按约履行乙方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另行签订的《股东合作协议》,(后附《股东合作协议》为本协议附件)

3、配合乙方按约履行乙方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另行签订的《股东合作协议》,如乙方有转让其股权的行为,经“目标公司”全体实际股东一致同意且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受让、购买乙方股权的权利。

4、甲方以实际认缴出资额为限,按所占“目标公司”股权比例承担“目标公司”经营亏损的风险。

5、乙方因代持甲方股权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转让股权印花税等。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股权代持协议与股权转让,股权合作及代持股协议书

股权代持股协议

1、以股东的身份出现在“目标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材料中。

2、在“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或者“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依本协议约定的条款、程序表达意见、作出表决、签署文件等。

3、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同意,不得将所代持的甲方股权进行转让、赠予、质押给第三人或者进行任何权益的处置。

4、甲方对“目标公司”的投资收益,由乙方义代为领取,乙方承诺甲方的投资收益于代领后5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划转的属违约,按同期银行*款贷**利息的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公司清算、注销、增资扩股等重大决策,乙方签署文件前须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

第六条 利益分配和责任承担

1、甲乙双方各自按实际认缴出资的比例享有“目标公司”经营的收益和利润,承担“目标公司”经营的亏损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人个债务原因导致乙方在“目标公司”的股权被强制执行,甲方需赔偿乙方及“目标公司”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如因乙方人个债务原因导致甲方在“目标公司”的股权被强制执行,乙方需赔偿甲方及“目标公司”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目标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股权代持协议与股权转让,股权合作及代持股协议书

股权代持股协议

附件:《股东合作协议》

甲方(签字):

身份证地址:

实际住址:

乙方(签字):

身份证地址:

实际住址: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