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押过户全国推广后对房市的影响 (珠海二手房带押过户)

近日,自然资源部联合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深化不动产登记和金融便民利企合作,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降低制度*交性**易成本。

推行带押过户,济南二手房“带押过户”

“带押过户”被社会各界传闻很长一段时间了,不少民众翘首以待,今天总算正式步入了我们现实金融生活之中;这对不少有二手房买卖交易需求的朋友们来说,无疑是一项重大利好政策,心里肯定也难掩喜悦之情。

什么叫“带押过户”,通俗解释就是原来通过办理银行抵押*款贷**的房子要在二手房市场交易,不用提前归还旧*款贷**、注销抵押权,即直接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款贷**等手续,一步到位地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款贷**的有效衔接;这给买卖双方尤其是买方带来了便利,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

从发布的《通知》内容看,“带押过户”通常有三种模式:一是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通过借新贷、还旧贷无缝衔接,实现“带押过户”。即买卖双方及涉及的*款贷**方达成一致,约定发放新*款贷**、偿还旧*款贷**的时点和方式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与旧抵押权注销登记。二是新旧抵押权分段模式,通过借新贷、过户后还旧贷,实现“带押过户”。即买卖双方及涉及的*款贷**方达成一致,约定发放新*款贷**、偿还旧*款贷**的时点和方式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等,卖方*款贷**结清后及时办理旧抵押权注销登记。三是抵押权变更模式,通过抵押权变更实现“带押过户”。即买卖双方及涉及的*款贷**方达成一致,约定抵押权变更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以及变更登记。

推行带押过户,济南二手房“带押过户”

那么,我国当前为何要推行“带押过户”金融制度呢?原因主要有四方面:

一是现实中广大民众买卖二手房中遭遇到了抵押*款贷**过户所带来的诸多麻烦,形成了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巨大障碍,抑制了二手房交易的活跃度;也增加了交易双方的时间和资金成本。

二是目前我国存量巨大的二手房很多都是通过银行按揭*款贷**购买的,据相关机构预测,通过按揭*款贷**购买的房子(包括大量工业、商业用房)占到我国现有房产总量的近90%;如果不能“带押过户”,势必大大降低交易的成功率,使很多二手房产无法实现有效合理的流动,影响已有房产的利率效率和经济效率的提升。

三是当前我国房地产业处于下行周期,除了一线城市和准一线城市之外,绝大部分城市的楼市不仅价格呈下降走势,交易量也呈下降态势,存量空置房数量不断增加;如果不能提供更方便的金融交易制度,二手房市场将无法激活,整个楼市也将成为一潭死水,这对我国房地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无疑将带来负面影响。

四是因为没有“带押过户”这种明确的法律规范,使得二手房交易市场也出现了不少乱象,私自交易形成交易纠纷、“一房二卖”、抵押权悬空等风险时有发生,给二手房交易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影响了二手房交易的顺利进行。

因而,当前推行“带押过户”制度,正当其时,无疑给当前我国二手房交易送来了“及时雨”,这项制度将在我国住房交易制度中占据重要席位,更将在打破我国楼市销售低迷态势中发挥出重要的金融作用。具体看,将发挥两方面作用:

推行带押过户,济南二手房“带押过户”

一方面,可有效降低二手房交易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使买卖双方受益。因为不需要将已有房贷还清再进行交易,对于动辄花费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购房*款贷**来说,消除了“中间商”赚差价现象,省去了巨大的“过桥*款贷**”成本,让购买二手房者资金负担大幅下降,有利促成交易。同时,可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交易效率,也可间接促进交易成本的下降。据一些城市推行“带押过户”制度显示, 办理时限减少了近10个工作日,实现2个工作日左右办结,单笔平均交易成本从1.2万元左右降至千元以下。

另一方面,能从根本上遏制交易隐患,保证交易安全进行,消除买卖双方的后顾之忧。由于“带押过户”不用通过“过桥*款贷**”、也无需“先行垫付”,不存在资金监管风险,可在极大程度上保证交易的安全。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带押过户”*款贷**业务新特点,建立健全对应的服务制度,加快*款贷**业务流程改造,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及时改造信贷审批放款、还款结算系统,实现自动放款、还款、资金支付、尾款结算等;且尊重买卖双方意愿,选择便捷的资金流转方式,实现交易资金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还可通过银行账户等方式直接结算。这些操作能在最大程度上确保资金安全高效。此外,当买卖双方涉及不同*款贷**方的业务时,由于可引入预告登记,防止“一房二卖”,防范抵押权悬空等风险,尤其一旦交易发生风险或交易双方出现意外情况,交易失败,资金原路返还,避免发生资金纠纷,能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安全。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