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前房东存在欠费 (二手房物业交割后原房主欠费)

市民吴先生(化名)在城区买了一套二手房,装修过程中,物业工作人员突然找上门,说还有一年物业费没交。吴先生表示,买房过程中,前房主明明说不欠物业费的,如今物业称找不到前房东,只能让他交。双方闹得很不愉快,直至报警请求民警协调处理。

记者调查发现,在买卖房子和租房过程中,“逃物业费”的事时有发生。

买二手房原房主欠物业费,买二手房前房主欠费用

报警:搬新家,物业却来阻止装修

最近,市民吴先生在城区一小区内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决定重新装修一下再入住。让他没想到的是,正忙着装修时,物业工作人员找来了,称房子还欠一年物业费,让他赶紧把欠的物业费交上,否则就不让装修。

吴先生很不服气:自己刚买的房子,还没入住,怎么就欠上物业费了?就算这套房子欠物业费,也是前房东欠,物业凭什么找自己来讨要?

吴先生和物业工作人员发生了争执,直至报警。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民警正在现场了解相关情况。

根由:现房主不知情,物业却来讨要

据吴先生介绍,当初买房子时,特意问了前房主欠不欠水电费和物业费之类的费用,前房主告诉他不欠了,这才签协议将房子买下来。

事发现场,物业工作人员则表示,刚开始他并不知道房子买卖的情况。前不久,吴先生突然给他打电话说买了这边的房子,并称到物业这边来交接一下。结果,只有他自己来了,前房主并没有过来。当时,吴先生给前房主打电话,对方在电话里告诉他不欠物业费用,就直接把电话挂了。

物业工作人员称,既然对方说物业费用交齐了,应该给一个票据给吴先生,结果什么都没给。现在,自己找前房主,对方表示,房子都卖了,不存在欠物业费一说了。欠的物业费没人承认,只好来找吴先生讨要。

民警当场表示,这件事是前房主隐瞒了欠物业费的事实,吴先生根本不知情。谁欠的费用,就应该找谁去讨要,而不应该来找吴先生讨要。

民警同时告诉物业工作人员,这件事与吴先生无关,不可以阻止吴先生家装修;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调查:拖欠物业费并非个例?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类似情况并不在少数。

有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仅买卖房屋中会遇到这种情况,租住房屋过程中也会遇到这种情况。有一位房东,因为长期在外地,就把房子租给了别人,而且签订了两年合同。当时双方约定,物业费由租住客来交。结果,到时间后,对方押金不要了,直接离开了。物业工作人员找到房东,称其两年未交物业费,要求房东将物业费补交上。由于租住客为外地人,再去讨要很麻烦,折算下来损失的钱也不是太多,走法律程序房东又没那么多时间,最后只好自己认倒霉。

对此,吴先生也称,前房主现在直接不认账了,从法律角度来说,自己是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补交欠下的物业费用。但是,自己为几百元去法院打官司很不现实,既没那个时间,也没那个精力。

律师:把风险把控做在前面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范晓娜律师。

范律师称,欠物业费的是前房主,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所以还是应该去找前房主讨要物业费。不过,正如物业工作人员所说,为几百元去打官司不太现实。为了后面少麻烦,这个风险把控应该做在前面。

物业和每一个业主之间都会发生关系,应该有一个物业合同来规制。而物业合同里应该有相应的条款,如果买卖房子需要结清相应费用,加上违约条款,如果没有结清,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对于违约金,在法律上是有规定的,只要不超过物业费的相应规定比例,在法律上是得到支持的。

另外,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过,见效最快的方法还是让业主自觉交。

记者 崔根元

编辑 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