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一男子起诉外甥,委托对方帮买低价房没下文还不退钱

彭泽一男子起诉外甥,委托对方帮买低价房没下文还不退钱

彭泽法院判决一起委托亲戚买房导致的纠纷

彭泽一男子起诉外甥,委托对方帮买低价房没下文还不退钱

九江法院网讯 委托自己的外甥买房,最终房子没有买到,两家还为此对簿公堂。7月5日,彭泽法院一审宣判了这样一起委托合同纠纷,判决被告蔡某归还原告陈某购房款10万元。

2017年,九江房市回暖,部分地方还出台了限购政策,一直计划买房的陈某坐不住了,想要赶上这趟末班车。可面对高昂的房价,陈某一时愁眉不展。

当年3月的一天,陈某的外甥蔡某登门造访。原来,蔡某听说舅舅在到处打听买房之事,忙不迭跑来游说陈某,拍着胸脯说自己认识很多开发商,打点折不在话下,绝对能帮助他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陈某心想,这个外甥向来是在外跟着狐朋*友狗**混吃混喝,能有什么真本事,不过他人脉广,说不定还真能帮自己低价买到好房子。

于是,陈某同意了让蔡云帮自己张罗房屋,蔡某趁热打铁:“舅啊,咱得先准备一笔钱不是?到时候看好了说好了价格就得赶紧下手啊,不然人家老总都会说咱没诚意不卖了,咱就亏了!”陈某想想是这个理,早付钱还图个放心,买房心切,管不了那么多了。再说了,自家人还会坑自家人么。按照蔡某的建议,陈某取出了10万元作首批购房款。蔡某拿了钱,也写了个条子,注明收到陈某的购房款10万元,承诺一个月内帮他办好购房事宜,如未按约购买房屋,10万元如数退还。陈某这才放了心,最后叮嘱了几句:“你给我好好的找房子,好好的谈价格,好好的攥着钱,真买到了我肯定会好好感谢你的。”

眨眼一个月过去了,蔡某那边毫无动静,陈某急了,电话都快打爆了,蔡某翻来覆去就是一句“舅,别急别急,我这不正找人呢嘛。你也知道现在房价上涨,谈个价格不容易啊。”就这么大半年过去了,房子依然没着落。

2018年1月,陈某不想再等下去了,他找到蔡某,要求其将10万元房款退还,不再委托他买房。蔡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一下子说已经快谈成了不能半途而废,一下子说好房子在后面要耐心。陈某找到蔡某的父亲,才知道蔡某这几年到处吃喝玩乐,把家底败的精光,“你怎么还敢把钱给他啊?你看看我这些年被这个混小子磨成什么样了?这10万块钱肯定被他拿去挥霍了!”蔡某的父亲痛心疾首,陈某更是悔不当初。

接下来的一整年,蔡某都在和陈某打“游击战”,找到了就干脆说这钱被自己用光了,没钱还给他,等以后有钱了再还。

今年5月,面对九江房价新一轮的上涨,陈某长叹,如果当初不是信了蔡某的邪,同意他去找什么低价房,自己早就老老实实买好了。现在房子没买成,钱也要不回来。为了消掉心中郁郁不结的怨气,陈某终于决定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彭泽法院依法受理后,查明了案件事实,在开庭审理中,被告蔡某也承认收到原告陈某10万元帮陈某买房的情况属实。承办法官认为,原告陈某委托被告蔡某购买房屋,并交付购房款10万元给被告蔡某,被告蔡某出具了收条,双方构成委托合同关系。被告蔡某未按约为原告买到房屋,原告陈某要求其返还购房款10万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蔡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陈某购房款10万元。

法官提醒:亲朋好友之间大额金钱往来一定要坚持原则、守住底线,不要让温暖的亲情被金钱玷污,得不偿失。漫漫人生中,亲人的爱才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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