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硕士购房补贴从 8万元提高到15万元 ,博士购房补贴从 18万元提高到30万元 。另外, 新增本科购房和大专生租房补贴政策 ,给予本科购房 一次性5万至7万元补贴 ,给予大专 租房每月500元、连续3年的补贴 。

为构筑更具比较优势的人才政策体系,打造更具影响力的尊才爱才品牌,优化更有温度的人才发展环境,推进更深层次的产才融合发展,大力集聚各类创新创业优秀人才,为扬州经开区 “一次创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扬州 “人才新政15条”,结合我区实际,提档升级人才政策如下。

加大人才引进支持力度 1 顶尖人才顶级支持 对引进的 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 、 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 等给予最高 1000 万元 项目资助 5000 万元 股权投资 2 领军人才重点支持 大力实施经开区 “英才计划” ,围绕既定的 〝3+4+1” 现代化产业体系、7大产业园区和科创载体发展,支持高层次人才来区创新创业。 • 给予新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 300-600 万元 资助 • 给予新引进的国家级重大工程入选者及海外优秀高层次人才最高 500 万元 资助 • 给予新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50-200 万元 资助 • 给予新引进的创业博士 20 万元 创新博士 15 万元 资助 3 紧缺人才全面支持 •对我区企业新引进 35周岁以下 的 全职博士 、 硕士 、 本科 、 大专 , 3年 内分别给予每月 4000 元 、 1500 元 、 1000 元、 500 元 租房补贴。•对我区企业新引进 35周岁以下 的 全职博士 、 硕士 、 “双一流” 高校本科 、 普通本科 , 5年内 在扬州首次购买住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 30 万元 、 15 万元 、 7 万元 、 5 万元 购房补贴。•对入选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人才工程 的全职创新或创业人才,一次性分别给予 60 万元 、 40 万元 、 35 万元 购房补贴。•对引进的对我区产业发展有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特殊人才实行 “ 一事一议 ”,最高可给予 200 万元 购房补贴。 4 青年人才专项支持 •对大学生应邀来区参加招聘会等人才交流活动,或在我区赴外招聘会上达成就业意向后来扬面试的 高校毕业生 ,给予每人 1000 元 一次性面试补贴,不重复享受。•对在扬高校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留在我区企业工作、外地高校扬州籍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我区企业工作的,给予每月 500 元 的专项补贴,补贴期限 3 年 。•对来我区企业工作的非扬州籍高校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每年可享受 2000 元 探亲交通补贴,补贴期限 3 年 。•对我区 “3+4+1” 产业重点企业每年新全职引进30名应届大专毕业生(高级工)以上的,超过部分按照 2000 元/名 的标准奖的企业。

建立引才育才奖励制度 5 用人单位引育奖励 •对于我区自主申报入选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 的,一次性给予入选人才 100 万元 奖励;入选省 “双创团队” 、 “双创人才” 的,分别给予用人单位 30 万元 、 10 万元 奖励。•鼓励用人单位加大海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引进力度,对于 列入国家、省、市級 有关引智项目的,区财政给予 1:1 资金配套支持。•获批 国家级、省级引进国外智力示范推广单位(基地) 称号的,分别给予 20 万元 、 10 万元 奖励。对民营企业新引进年薪 30 万元 以上的急需紧缺科创型人才,按照当年年度人才个税缴纳额给予企业一次性引才补贴。 6 中介组织荐才奖励 鼓励人才中介机构、海外人才工作站等中介组织或个人引荐人才。•中介组织引进顶尖人才来区落户给予 30 万元 奖励,引进人才入选 国家级人才工程 、 省“双创团队” 、 “双创人才” 并 落户 的,分别给予 30 万元 、 20 万元 、 10 万元 奖励。•个人引进顶尖人才来区 落户 给予 15 万元 奖的,引进人才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省“双创团队”、“双创人才” 并落户的,分别给予 15 万元 、 10 万元 、 5 万元 奖励。•个人或中介组织推荐海外人才 有效申报国家级人才工程 的,给予 2-3 万元 奖励。 7 创新平台聚才奖励 •加大企事业单位博士后站点建设,经批准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 50 万元 建站资助,获批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 10 万元 建站资助,鼓励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升格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升格后追加 40 万元 建站资助。•对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引进博士后进站工作,列入当年 区级引才计划 ,分 2年 给予 15 万元 引才项目资助。对在创新创业载体设立且运营成效显著的, “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 ,一次性给予 5-10 万元 奖励。•对在高校院所和创新资源富集城市设立 引才工作站 ,每年给予 5-10 万元 工作经费,对引才成效显著的,给予最高 5 万元 考核激励奖励的,对引才成效不明显的,取消每年工作经费。

持续培育本土优秀人才 8 加快培育专业技术人才 •对新入选省“ 333工程” 第一、二、三层次人才项目 的,分别给予入选者 20 万元 、 5 万元 、 2 万元 一次性奖励。•对新入选 省、市突出贡献专家 的,分别给予入选者 5 万元 、 2 万元 奖励;对入选省 “333工程” 团队建设支持和科研项目资助的培养对象,按照 1:1 比例给予配套科研经费。•对新入选市 “英才培育计划” 人才的培养对象,按照 1:1 比例给予配套科研经费。 9 加快培育高技能人才 •对获得 世界技能大赛 、 全国技能大赛奖牌 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最高 100 万元 、 50 万元 奖励(含人才购房补贴、专家团队奖励)。•对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省级企业首席技师和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江苏省技能状元大赛的获奖选手及教练团队,按照省奖的标准给予 1:1 配套奖励。•对新获批的 省、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示范基地 ,分别给予 20 万元 、 5 万元 建设经费奖励。对获得 “经开工匠” 技能大赛最高奖项 的技能人才,给予最高 1 万元 奖励,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 “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创新能手”等荣誉称号。•对获批 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按照 1:1 比例配套奖励。支持我区企业与技工院校开展 “订单班” 、 “冠名班” 合作,按照企业签订协议并支付给院校合作费用的 50 % 予以补助,给予企业最高 10 万元 奖励。 10 加快培育乡士人才 •对新入选 省乡土人才 “三带”行动计划 的名人、能手、新秀,分别给予 3 万元 、 1 万元 、 5000 元 奖励。•鼓励以“师带徒〞 的人才培养模式传承技艺,对于 “三带” 名人、能手成功培养 “三带”新秀 的,给予培养者 5000 元/人 奖励。•对 省乡土人才 “三带” 名人、能手、新秀 在我区 创办创业项目 的给予最高 20 万元 资助。

全面加强人才综合服务 11 强化创业前期扶持 •对入选区级以上引才计划创业项目,提供最高 500平方米3年免租 创业场所或最高 2000平方米3年免租 标准厂房。•对于 特别优秀 的创业项目,可采取 “一事一议” 的方式, 一次性拨付 区级引才计划项目资助资金。•设立 10 亿元 区级产业基金,用好 1.5 亿元 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初创期科技企业扶持力度。 12 构筑最优人才生态 •对入选 区级以上引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参照“第三条 紧缺人才全面支持”,可享受人才公寓 3年 房租补助。•提供区内最优教育资源,优先保障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建立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定期组织健康体检,提供全方位医疗健康服务。定期组织创新创业杰出人才和人才集聚示范单位评选,分别给予 5 万元 、 20 万元 奖励,创新创业杰出人才可享受开发区尊享待遇。•优先推荐各类人才作为 “两代表一委员” 候选人,授予 “优秀*产党共**员” 等荣誉称号。注重选树优秀人才典型,加大人才事迹宣传力度。

资讯来源——扬州经开区分布

阅读 6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