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大学同学,又爱上了一个漂亮同事。
说“又”,因为这是他的第5次单恋,对,他就是大家所说的“舔狗”。
2012年,大四,爱上了同班的姑娘,按他的话来说,这姑娘素朴、清新,一点也不做作,于是,每个月生活费1000的他,为她代购原版泰迪熊、抢购Godiva巧克力纪念版、买她idol演唱会的票……那个时候,若是网贷泛滥,恐怕他现在早已粉身碎骨。而那个清新不做作的姑娘照单全收,却在毕业的时候和他说,谢谢你,我们只是朋友。
第一份工作,做了游戏翻译,工位边上来了青春可人的妹子,粉红的青春气息激起了他的肾上腺素,于是,她不会的,全部由他来做,甚至熬夜至天亮都可以,妹子心安理得。直到,来了个阳光英俊的新同事,她对他说,希望你不要自作多情,多管闲事。一气之下,辞了工作。
之后,换了两家公司,同样的情况,同样的结局。
和我抱怨,只想要个真爱,怎么会如此之难。
眼前的他,已经失业半年,体态佝偻,皮肤呈现许久不见阳光的惨白,鼻梁上硕大的痘痘昭告着严重的内分泌失调。

一味付出,没有自我,只能黯然离场
一股怨气顿生,携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基调,“自作自受”脱口而出。
我不是没有帮过他:为他介绍过工作,他说放不下现在的姑娘,走不开;让他健身自强,他说要帮姑娘处理问题,没时间;情伤安慰,门当户对才牢靠,他不相信,说他就是这么执着的人。
我放弃,莫名其妙的单恋、近乎变态的执拗,让我对这个身患斯德哥尔摩的兄弟毫无同情。
他总是会醒的,因为我知道,社会是现实的,尤其是对男性,若无事业、财富,人总是要戴有色眼镜旁观。即便没有这些物质积累,眉目清爽,体魄健硕,也不至于讨人厌。但不计后果,付出身家性命,为博红颜一笑,末了,还成了姐妹淘里争相取笑的话柄,值得吗?
不管男人女人,“舔狗”总是不好当的,自贱不说,还让社会生出“被偏爱的有恃无恐”之特权,只要被你看上,我无限索取便好。
感情如此廉价,谁还会认真对待?
所以,“舔狗”,请你清醒一点,把那做备胎的劲儿使在自己身上,赚点钱,健点身,自有肉眼可见的美好可期。
那些“被偏爱”的幸运儿,也请你们行行好,积点阴德,不喜欢的话,请直接拒绝,因为对“舔狗”而言,最诛心的就是那——暧昧不清的欲拒还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