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聊天软件的发展,表情包也变成了我们聊天必备法宝,仿佛没有几个可以"斗图"的表情包简直就不能在圈里混了。

表情包的范围很广泛,例如,影视剧、明星、动漫、萌宠……只要可爱、搞笑都能成为表情包。"斗图"聊天也成为现代人的习惯,因此,表情包经济开始兴起。
新经济的出现就会出现新的问题,但表情包经济涉及到的问题却不是新问题。
表情包侵权问题频发
表情包侵权问题主要涉及三个方面:肖像权、名誉权、和著作权。在肖像权与名誉权侵权问题上,主要是明星表情包,例如"葛优躺"、"杨超越锦鲤"。
2016年7月25日,艺龙网公司发布微博,文字内容包括直接使用"葛优躺"文字和在图片上标注文字,该微博共使用7幅葛优图片共18次。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微博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艺龙网公司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判令艺龙网公司在其运营的微博账号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7.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中的规定,以*辱侮**或者恶意*化丑**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所以,不能随意使用明星形象作表情包,尤其是不能商用。除此之外,著作权问题也经常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规定,影视作品的制作者和表演者依法享有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允许复制、发行、表演、放映等。
所以,影视作品中的片段和截图制作而成的表情包,会侵犯制作方的著作权。
除了影视作品中的表情包,原创表情包也会涉及到著作权问题。例如,前段时间很火的苏大强表情包被各大商家用来用去。

"马里奥小黄"创作的苏大强系列表情包深受大家喜爱,但随后被各大商家变形使用。对于侵权这件事情,作者表示,"被侵权不心疼,大家喜欢就好。"
但真应该这样吗?使用表情包时到底应该注意些什么?
合理合法使用表情包
在表情包的使用上一定要谨慎,作为个人使用表情包要注意尺度,不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重点在商用问题上,一定要做好版权和肖像权问题的协议,不要因小失大。
以上问题出现的原因还在于表情包背后的经济发展很火爆。
表情包经济发展
除了表情包版权费,还有衍生品销售产生的费用。

网店"歪瓜"就是做表情包衍生品销售的,2014年"歪瓜"开业仅4天时间,以表情包"颜文字"为基础的抱枕销售量超过5万件,整体销售额接近100万元人民币。

还有,韩国互联网集团NHN的日本子公司NHN Japan设计推出Line Friends系列表情包已经发展出玩偶、抱枕、文具等衍生品,同时还与食品、化妆品等多个品牌建立合作关系。
所以不要小瞧表情包,它背后的经济是可以持续发展起来的。因为消费者喜欢,所以才会有市场,表情包在未来也不会消失,只会以更加吸引人的方式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所以在表情包的创作与经济发展中,一定要明确版权问题,保护自己的智慧成果才对。

如果都像"马里奥小黄"这样对版权问题不敏感,那么就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拿去"闷声发大财",最终肯定是损害了创作者的利益,违背了创新精神。
只有合理合法使用表情包,才能促进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
消息来源:新京报、新华日报、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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