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收入、费用和利润
(一)收入
1.收入概述
(1)定义:收入是指小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2)分类

2.销售商品收入
小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入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收入的确认时间:
①托收承付方式:办妥托收手续时;
②预收账款方式:发出商品时;
③分期收款方式:合同约定的收款日;
④需要安装和检验的: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
【提示】
安装程序比较简单的,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
⑤采用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时;
⑥以旧换新的:销售的商品作为销售,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
⑦采用分成方式:分得产品之日。
(1) 通常情况下的销售: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案例29】
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4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4000元;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出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464000元,期限为2个月;该批商品已经发出,甲公司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20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320000元。
甲公司应当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解析】
借:应收票据464000
应收账款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4000
银行存款2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320000
贷:库存商品320000
(2) 涉及折扣折让的销售

【案例30】
某小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19年4月1日,该企业向某客户销售商品5000件, 单位售价为20元(不含增值税),单位成本为10元,给予客户10%的商业折扣,当日发出商品,并符合收入确认条 件。销售合同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不考虑其他因素,假定该客户于4月15日付款。
【解析】
确认收入的金额=20×5 000×(1-10%)=90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90 000×16%=14400(元)
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104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50000
贷:库存商品50000
收到客户货款时
现金折扣金额=90000×1%=900
借:银行存款103500
财务费用900
贷:应收账款104400
【案例31】
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6万元。该批商品成本为80万元。乙公司收到商品后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要求甲公司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乙公司提出的要求符合合同规定,甲公司同意并办妥了相关手续,向乙公司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假定此前甲公司已经确认了销售收入。
【解析】
①实现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11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00
贷:库存商品800000
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000
贷:应收账款58000
实际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1102000
贷:应收账款1102000
(3)委托代销方式下的销售

【案例32】
甲企业委托丙企业销售商品200件,商品已发出,每件成本60元。合同约定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甲企业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的售价的10%向丙企业收取手续费。丙企业实际对外销售1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 10000元,增值税税额1600元,款项已经收到。甲企业收到丙企业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丙企业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甲企业发出商品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
【解析】
①发出商品时不需要核算。
②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丙企业11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00
借:主营业务成本6000
贷:库存商品6000
借:销售费用1000
贷:应收账款1000
③收到丙企业支付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10600
贷:应收账款10600
(4)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案例33】
甲企业积极响应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倡导的家电以旧换新的相关政策,积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的业务。2X19年5 月,甲企业共销售洗衣机100台,每台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4000元,每台销售成本为2500元。同时回收100台旧型号洗衣机,每台洗衣机回收价格464元(含增值税),款项均已收到。
【解析】
①销售100台洗衣机
借:银行存款46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4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50000
贷:库存商品250000
②回收100台旧洗衣机
借:原材料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400
贷:银行存款46400
3. 提供劳务收入
小企业提供劳务收入,是指小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仓储租赁、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1)同年度完成的劳务
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且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案例34】
2X16年8月9日甲企业接受一项安装任务,合同总价款为100000元,实际发生安装成本60000元,均为职工薪酬。假定安装业务属于甲企业的主营业务(假定不考虑增值税)。
【解析】
①若甲企业当月可以完工
借:应收账款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6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60000
②假定10月底完工
8-9月发生的安装成本
借:劳务成本6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60000
10月底
借:应收账款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60000
贷:劳务成本60000
(2)跨年度完成的劳务
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应当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劳务完工进度=实际已发生的成本费用÷完工总费用×100%
本年度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年度已确认收入
本年度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年度已确认费用
【案例35】
甲企业在2X16年12月1日接受了一项设备安装服务,并于当天开始安装设备。根据合同规定,设备安装价款总额为70000元,总成本预计32000元。12月实际发生安装成本20000元,其中安装人员薪酬8000元,领用原材料12000元。2X17年1月31日,设备安装完成。1月发生安装成本12000元,其中支付安装人员薪酬6000元,领用原材料6000元。甲企业按实际发生的劳务成本占总劳务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
【解析】
①2X16年12月31日
劳务完工进度=20000÷32000×100%=62.5%
应确认收入=70000×62.5%=43750(元)
应结转劳务成本=32000×62.5%=20000(元)
借:应收账款43750
贷:主营业务收入43750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8000
原材料12000
②2X17年1月31日
应确认收入=70000×(1-62.5%)=26250(元)
应结转劳务成本=12000(元)
借:应收账款26250
贷:主营业务收入26250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6000
原材料6000
4.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拆分
小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含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
(1) 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分别核算;
(2) 不能够区分或不能单独计量的,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二)费用
1.费用概述
(1) 定义:费用是指小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2)分类

2. 营业成本
(1) 主营业务成本

(2) 其他业务成本
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周转材料
累计折旧
累计摊销
应付职工薪酬
银行存款等
3. 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提示】
原记入管理费用中的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根据《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文件的规定也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中。
4. 期间费用
(1)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注意】
小企业(批发零售业)在购买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保险费、运输费等)也构成销售费用。
(2)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小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各种费用。
包括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以及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行政管理部门负担的工会经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3)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小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等。
(三)利润
1.利润概述
利润是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2.利润的构成
(1)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2)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3)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解释】
(1) 营业外收入
①处置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形成的净收益;
②小企业收到政府补助;
③盘盈存货;
④小企业收到按照税法规定退回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2) 营业外支出
①处置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造成的净损失;
②盘亏存货,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③税收滞纳金;
④捐赠支出。
3.利润的结转

4.利润的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