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国十四年,苏州,人来人往。
倏忽间下了一场雪,一妙岭女子站在中央大街的拐角处,没有打伞。细细碎碎的雪花落在她发上、肩上,还有她提着的红色牛角包上。
她全然不觉,只四处张望着,眼里带着些许迷茫。半响后,她才如失了魂一般,默默地蹲了下来,掩面而哭。若经过她身旁,还能听到她带着哭腔喊的名字一一周言森。
“周言森,你这个大*子骗**。”
1
天津三月,正是落英缤纷的时候。煕煕攘攘的人挤在街头不肯散去,仿佛出了什么大新闻似的。
原是一辆拉风的机车停在皮影戏馆前,一个身着皮衣的男人将长腿一跨,便轻松下了车。他戴着黑框墨镜,朝身后女子做了个“请”的动作。
那女子红唇似火,娇媚一笑,将手搭在男子肩上,娉婷袅袅地落了地。
路人好奇地围观,她自是不介意,毕竟她予曼是天津最大的烟火商,就连她身旁的男人一纺织老板周言森,都对她恭恭敬敬。
她喜欢看皮影戏,那么他就不远千里从苏州赶来陪她看戏。这情意,她很是受用。
沈清欢就站在馆的二楼,透过拉花落地窗,将外面的一切尽收眼底。
“沈老板,都准备好了。”有人在她耳边轻声道。
她点了点头,嘴角勾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这家新开的皮影戏馆很洋气,同百乐门一般设了卡座。周言森早就订好了包厢,他等予曼坐好以后,才往她身旁一坐,距离不远不近,分寸拿捏得刚刚好。
予曼熟练地点了一支烟,扭过头看着他:“说吧,你想跟我做什么买卖?”外人将他们的绯闻传得沸沸扬扬,可她不相信。她不相信,他陪着她玩了一个月,供她吃喝玩乐,是真心喜欢她。
周言森眉毛一扬,盯着她却不说话。
予曼皱了皱眉,微微一笑:“我喜欢直截了当的男人。”
“可我是真的中意你。”周言森的目光清澈如水他一抬手,轻轻顺过了她手中的烟,再笨拙地替她掐灭了烟,声音也是柔柔的,“抽烟对女孩子不好。”
“女孩子”这个称呼对予曼来说仿佛有一个世纪般遥远,她脑海里闪过一个人,于是眼眶蓦地一湿。
她别过脸,刚好看到皮影戏开演。
伊呀呀的唱腔让她平复了思绪,她再转过脸时,已是巧笑嫣然的模样。
就在此刻被推开来,明亮的光线划开了周言森含情脉脉的目光。予曼有些恼,本想发作,再抬眼一看,却发现送酒水的并不是普通的小厮,而是馆主沈清欢。
沈清欢假裝没有看到予曼的目光,她挽起衣袖,熟练地为他们倒着酒。
“怎敢劳馆主为我们送酒。”予曼开口道。
沈清欢眉毛弯弯,笑得无害:“周先生包了整个馆子,曼小姐怕是不知道吧?”
果不其然,予曼的眼里划过一丝惊讶,她转头看向周言森,只见他嘴角一扬,薄唇微抿,倒是一句话没说。
沈清欢将倒满的红酒递了过去,不料高跟鞋一崴,杯里的酒悉数洒了出来,整个人往前倾,栽到了周言森怀里。
他也只是顺手扶住了沈清欢的腰,却见她脸瞬间红成一片,像个小丫头。
沈清欢慌忙起身,看了看他皮衣上染的红酒满心愧疚:“对不起啊,周先生。”
“不要紧。”周言森温和地笑笑。
退出包厢的时候,沈清欢已经拿到了周言森的皮衣外套。她听到予曼“哼”了一声,便明白这次任务已经成功达成。
2
皮影戏馆业时间不长,通常到晚上八点就关了。
可这一天沈清欢待到了十点,她依旧站在二楼的落地窗前,一言不发地望着窗外。眼前是天津的闹市,灯红酒绿、莺莺燕燕一片。而她屋里点了熏香,轻柔的灯光照着她玲珑的身段,别有一滋味。
“啪啪……”人门口传来一阵掌声,沈清欢嘴角勾起一丝微笑:“周先生,来得有些晚。”
她在那件皮衣外套里放了一张小字条,再托小斯送到周公馆去,她笃信他会来,这一切都在她的计划之中。
沈清欢转过身,然而眼前的人却让她措手不及。来的人,竟不是周言森。
“外面是浮生,里面是清欢,好一派良辰美景。”予曼靠在门旁,半是讥讽地开了口。
沈清欢很快恢复了镇定,她笑了笑“曼小姐总是如此心急。”
“心急?”予曼冷哼一声,将那张字条自口袋里抽出,“到底是我心急,还是沈老板心急?”
“外界都传周先生是曼小姐的心上人,看来果真如此。”沈清欢避开了她的质问,回答得不紧不慢。
这句话显然戳中了予曼的心事,她变了脸色。半响后,她低头整理了一下披在身上的流苏坎肩再抬头,也是一副无害的微笑:“沈老板初到天津,怕是不知道我的规矩。我的人,就是我的人,即便我不喜欢,也不准别人染指。”
沈清欢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回答得滴水不漏“曼小姐的意思我明白了。现在馆子打烊了,我准备回家了,曼小姐,可要和我一起搭车?”
予曼几乎是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转身便走了。
沈清欢嘴角露出不易察觉的微笑,她悠悠地走到办公桌旁,目光落在今日的报纸上,头条是明日的西洋画展。周言森喜书画,必定会带着予曼去。
她松了口气,转而站到电话旁,熟练地拨出一串号码,耳边很快响起一阵熟悉的声音:“怎么样了?”
“曼小姐似乎真的对周先生动情了。”
“周言森是暗香的人,你得尽快找到证据,让予曼明白,让她远离他。”电话那头的赵笛深深地収了口气,掐灭了指间的烟。
予曼曾也是暗香的人,怎么这点防备也没有?他想着,眉头紧皱。
他在的江宁,灯火还如从前一般明亮,暗香的势力也依旧根深蒂固。这个组织,仿佛是在暗处生长的藤蔓,能紧紧地将人缠住,使人窒息而死。只是,暗香这个组织,本全是女人,何时突然多出了个男人?
赵笛想不明白,他也不想明白。他只知道,予曼是他心上人的妹妹。他心上人不在了,那他只能尽力护她妹平安。
夜幕深深,似有人低声道:“如如果你还在,就好了。”
翌日,西洋画展,来的都是天津有头有脸的人物,沈清欢坐在不起眼的角落,却能将厅中所有人一览无余。
她的正对面围着一群人在赏画,轻声细语却显得热同非常。
她扫视了一圏,没有发现周言森。沈清欢端起茶盏,轻轻抿了一口,却听到有声音从上方传来“沈老板看了这么久,是在找我吗?”
沈清欢一抬头,撞上周言森好看的眉眼。他薄唇微抿,似笑非笑,看不出真实的表情。
她不客气,笑了笑:“我的字条,是留给你的不是给曼小姐。”
“我的就是她的,没差。”周言森语气平,仿佛在述说一件寻常事。他话音刚落,就听到身后有笑声响起。
纤纤玉手搭在了他的肩上,予曼*威示**一般地站在他身侧,像是宣示自己的主权。她抬眼看了看沈情欢,不置可否地一笑。
沈清欢冲她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沈清欢不动声色地放下了杯盏,准备离去。
顷刻间突然响起一阵枪声,她只见本站在她对面的那群人中有人拔了枪,直直地对准了予曼。
*弹子**很快,她一眨眼,它就“嗖”地射入了面前人的身体,一片猩红从他胸口洇开。受伤的是周言森,他在电光石火间将予曼拉到身,替她挡了枪。
伴随着他倒下去的是予曼的尖叫声。周言森费力地睁开眼,朝沈清欢离去的方向看了一眼。
予曼抱着周言森,眼眶红红,声音嘶哑:“快来人啊!”
那枪手已经被冲上来的警卫一枪击毙,而围上来的人层层将予曼护在中间。
沈清欢站在圈外,听着里面人不知所措的哭声她的心也开始“突突”地跳着,是她发的信号,落杯开枪。
只是这一枪,会不会直接要了他的命?
他和她同属暗香,目的是要除了背叛暗香的予曼,还要拿到于曼手上组织的名单。只是予曼和赵笛都狡猾万分,她先取得了赵笛的信任,而予曼,则交由他。这苦肉计本由他提出,却让她捏了一把冷汗。
他明明已经受伤了,由别的女人抱着,她还得笑盈盈地离去。
沈清欢觉得心里有点疼,心疼他受伤了,生死未ト,而她竟没有办法上前去抱着他,像从前他们一起做任务一般。
她第一次见到周言森,是十年前,那时他还是个脏兮兮的毛头小子,由老妈子牵着走入暗香。
他长得斯斯文文,眉清目秀,只是眼里透着一股冷,谁对上一眼,仿佛都能被冻成冰碴子。
暗香里第一次来了个男孩子,其他女孩子叽叽喳像麻雀一样围了上去,只有她,同样冷冷地用带着敌意的目光看着他。
她没有结对的姑娘,因为同她一起的不是病死就是在训练中意外死去,所以所有人都觉得同她起就会倒霉。她不动声色地接受这些无中生有的谩骂,一个人仿佛也成了习惯。
老妈子锐利的目光扫了她一眼,周言森指了指她:“以后你就跟她一起。”
他就那样一声不吭地走到她身边,像牵着老妈子样起了她的手。
此后十年,两人未曾分开。
沈清欢走得很快,步伐却很沉重。她用力吸了吸鼻子,将眼眸里最后一丝酸涩压下。
3
初春入夜的天津,不似苏州已经柳絮纷飞,总着一丝冷冽的味道。
沈清欢潜入医院时,打晕了几个予曼的警卫。她踏入病房的脚步很轻,总觉得不会惊醒昏迷不醒的他,可待她来到床头,映入眼帘的却是他的点漆双瞳。
“这时候你不该来。”他有气无力地说着,话语里含有一丝责怪的味道。
这时候不来,等你死了再来吗?”沈清欢瞪了他眼,却腾出一只手替他掖好了被角。
他没再回话,嘴角扬了扬,露出真心实意的微笑。
她退疑了下,半响后问道:“伤什么时候能好?
“个把月。”他轻描淡写,“那*弹子**离心脏还差一寸,我真是命大。”
沈清欢没由来地有些生气:“这么喜欢苦肉计以后把自己当成枪靶子。”
她话还未说完,一只手便覆上了她的手,他声音愔哑,眼里亮晶晶的:“我没事。”
那手很烫,仿佛能烫伤她一般。分明从前他也牽过她的手,可这次总有些不一样。她慌忙地将手抽出,脸红红的:“我该走了。”
“这次以后,予曼不会再怀疑我。很快,我就能拿到组织的名单了。”
黑暗中那人影脚步一顿,她用力“嗯”了一声。说走就走,她瘦削的背影很快在夜幕中消失不见。
他望了望窗台前放着的一束花,那是她刚刚带来的,梔子的味道。那花骨朵静悄悄地绽开,仿若开在了他心上。初春的天津是没有栀子的,她是从暗香取来的。
倘若沈清欢走的时候还在担心周言森的安危,那么几日后她在皮影戏馆见到他时,竟有一种想要揍他的冲动。
他分明伤势未好,苍白着一张脸,脸上却挂着一抹温和的笑意,陪着予曼四处溜达。
沈清欢心中有股无名火,面上却是谦和的:“周先生真是喜欢曼小姐,受伤了也愿意陪着曼小姐来看戏。”
予曼一身织锦旗袍,衬得身段更为玲珑,她趾高气扬地瞄了她一眼,脸上得意的神情显而易见。
沈清欢垂头,不去看她,眼角余光却偷偷扫向了周言森。他戏演得十足,目光落在予曼身上,竟是分毫未分给她。她有些失望,但嘴角依然牽扯开一丝微笑,旁若无人地转身。
两人擦肩而过时,他却不小心撞了她一下,在扶起她的时候,于电光石火间将一张字条塞入她手中。
她一愣,却见他温和地笑了下,依然是那副谦谦有礼的样子:“不好意思,沈小姐。”
沈清欢握紧了字条,只觉得心里暖暖的,原来他是同她交换消息。
回到住处时已然入夜,沈清欢将字条仔仔细细推开来,上面是周言森工整的字迹:三日后,远洋公馆。
他应是拿到了组织名单,拿到这份名单,任务便完成了大半。
沈清欢边揣测着,边小心地抚平字条上的每一个褶皱,最后指尖都沽上了墨迹,她却忍不住嘴角上扬。
那时候他不过十几岁,他的字写得极丑,暗香里的姑娘许是都习惯众星捧月地围着他,所以那时候发现他的字不好看,便免不了有人唏嘘,再好的人也有不完美的地方。他脸皮薄,性子又清冷,闲言碎语入了心,竟将自己关在屋里两天两夜未出一步。
老妈子打发她去送一些点心,她一推开门,映入眼帘的便是满地的废纸,还有双眼猩红的他。
见是她,他也冷冷的:“滚出去。”
她仿若没听到一般,径直走向他,将点心放在桌上,也不吭声。
他索性也不理她,继续练字,直到有一双纤细的手温柔地扶上他的笔。她声音轻柔:“要这样写才对。”
他没推开她,只是嘴角微微扬起,眉眼间竟一片柔和。她一抬头,撞上他的目光,彼时的秋日飘着阵阵香,她竟觉得,那一阵香慢慢飄进了她的心里。
沈清欢一阵恍惚,如今已过了十年,风雨飄摇的十年如白驹过隙,而她想起这些时心里便生出阵暖意。她想,如果可以,她希望剩下的几个十年都同他一起,同他一起晨昏定省,同他一起出生入死。
4
三日后,沈清欢如约来到了远洋公馆。
远洋公馆应是被打点过的,偌大的馆内竟一个人也没有。初春的风依然有些萧瑟,她偏偏还穿了凤仙领的真丝旗袍,提着红色牛角包,寒意入身,她不禁打了个哆嗦。
幸好没等多久,她的身后便响起了脚步声。
沈清欢转过身,果然是他,今天他似乎也穿得格外正式,宝蓝色西装笔挺,不像平日那般素净。
他越走越近,眼里似乎划过一丝诧异。
沈清欢将这份诧异尽收眼底,她是女人,明白他的诧异从何而来。
她心里不由升起几分欢喜,但又很好地将它压了下去,她只是笑了笑:“你的伤好些了吗?”
周言森轻轻一笑,伸手揉了*她操**的脑袋:“好些了。”
沈清欢继续问道:“那予曼还有刁难你吗?”
他没有正面回答她,只是轻声说:“我们边走边说,远洋公馆的花开得很好,我一直想带你去看的,比暗香的好看多了。”
沈清欢只觉得今日周言森温柔了许多,她心里蓦地有些不安,却没有法子问出口,只是顺着他的意思,安安稳稳地走在他身侧。
她总觉得他要跟她说些什么,可是他半晌都没开口,她终于忍不住了,脚步停了下来,没想到他也转过身来,两个人几乎是异口同声:“我有事要跟你讲。”
他眉眼间蕴着温柔:“你先讲。”
她眼睛里亮晶晶的:“我们是不是能离开天津了?”
周言森没有回答,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面前的女子,像是以前从未好好看过她一样。
她被盯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却似乎也感受到了什么,渐渐收敛了笑意:“没有拿到名单吗?”
他压着嗓子道:“我不回去了。”
“不回去?是什么意思?”她有些蒙。
他面无表情地将目光挪到了别处:“就是,从此以后你是你,我是我,暗香我不回去了。今日找你来,就是这个意思。”
沈清欢鼻子倏间有些发酸,那个晚上,分明是他先将他的手覆上来的。难道因为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所以那些细微的触碰别无他意?难道因为他们一起经历过风风雨雨,所以那些温柔都只是因为她是他的同伴?
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是因为真的喜欢上她了?”是了,所以他心甘情愿为予曼挡枪,不是真的为了组织名单,而是怕她受伤。
周言森这才转过头看她,声音很轻“我打算过几日跟她坦白我是间谍的事,赵笛那边你也瞒不住了。这是今晚七点回苏州的票,你先走。”
他推开了手掌,手中是一张火车票。
沈清欢没有接,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他将车票硬生生地塞到她手里,故作轻松道“我并没有不念我们的情谊,所以你一定要先走。今晚七点,一分一秒都不要迟到。”
说完这句话,他连头都没抬一下,便转身离去只留给她一个背影。
票分明那么轻,她却仿佛握不住一般,从她手里慢悠悠地滑了下去。她是不会哭的,可是此时此刻眼泪就在眼眶中打转,她冲着他的背影喊道“如果你脱离了暗香,从此以后我们就是敌人了。有一天我拿枪对着你,你会比我先一步开枪吗?”
他背影一顿,声音清冷:“不会有那一天的。”
沈清欢蹲了下去,眼泪一滴滴砸在落在地上的车票上。
我分明是想和你一起回去的,可是为什么你偏偏先抛下了我?是啊,连家人都不会要的我,又凭什么指望一个陪我十年的人,陪我一辈子呢?沈清欢,你真贪心。
往皮影戏馆走的路上,沈清欢有些心不在焉,不料前面一群流民堵住了路。她着急回去收拎细软,却被人推操得不能往前。
“那家皮影戏馆风靡一时,现在不照样有人来査封,都要倒了!”
“对啊,那些士兵荷枪实弹,真吓人。”
沈清欢听到这里,明白那些应该是予曼的人,馆里的东西是不能要了。她心里突然凉成一片,原来周言森所谓的情谊,只是转身之后就出卖了她。
而她,居然还对这样一个人真真实实地心动过也是,同被训练成间谍,谁又能真正地相信谁?她本想放他一马,暗香那边来了命令,说是在予曼周边埋伏了人手,等他们回去就开始行动。而她,本是要告诉他这件事的。
小时候他们就曾见过暗香里姐妹花自相残杀的事情,她见惯了打打杀杀,不曾被吓破胆,却也觉得可怕,而她觉得可怕她是因为见到两个人都想下对方走,却一个人都走不了。
天空中下着倾盆大雨,她一个人傻傻站在那里淋雨。她希望雨水能洗刷掉这里的肮脏,能洗去自己的记忆。对她而言,暗香只是一个诅咒。
半晌后,头顶的雨却停了。
她睁开眼,是周言森。他清瘦的身躯撑着一把比他人还要大的伞,抿着唇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他眼睛好看得如星星般璀璨,声音却冷得让人听不出任何情绪:“脑子被淋傻了,就跟那些人样会死。”
她着唇,死死地盯着他:“我想离开这里,我要自由。”
“那就走。”
“你会不会跟她们一样丢下我,自己偷偷走掉?”
“我是男的,她们都是女的,所以,当然不一样。”那时她觉得掷地有声的承诺,现在想来只是一句小时候的戏言。
脑海中的画面仿若昨日发生的,沈清欢眼角湿湿的。春寒料峭,不及人心可怖。
她转身去了电话亭。
号码熟记于心,可是拨通电话后,她的心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她的声音带点犹豫,却又透着坚决。
“我们晚上就会离开天津,七点。”
5
黄昏,远洋公馆。
周言森靠着栏,指间夹着一支雪茄。他猛吸了口,吐出的烟圈一个接着一个。
然后烟雾中出现了一张脸。
他视线模糊,以为沈清欢回来了,再定睛一看,是予曼。
她夺下了他手中的烟,冷声道:“以前你不是不喜欢我抽烟吗?”
周言森面色并不好看,连看也懒得再看她一眼“为了完成任务,我可以变成各种各样的男人。”
予曼气得满脸涨红:“那又如何?你现在不是乖乖留在我身边!”
周言森这才扭过头来看她:“我只好奇一个问题,你是怎么发现我们的身份的?”
予曼轻声笑了:“医院里的栀子花很是好闻。天津是没有栀子的,别忘了,我从前是暗香的人在暗香待了二十年,别说一朵花,就连一棵草我都能闻得出暗香的味道。”
周言森没有再接话,他只是无力地靠在一旁。间谍无心,他偏偏却对沈清欢上了心。
“我有什么不好?她沈清欢有的,我都有,她不能给你的自由,我能给你!”予曼温声细语地说着,缓缓环腰抱了他,“你留在我身边,我放她一条生路,我们说好的。”
她嘴角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她早在来之前就拨通了赵笛的电话,隐瞒了周言森的身份,曝光了沈清欢的,一石二鸟,很是划算。
“你抱我呀。”予曼声音嗲嗲的,却很是惹他厌烦。
他没有推开她,声音却冷冰冰的:“做不到。”
他做不到,他还没抱过沈清欢,怎么可以抱别人?临行前,他想抱抱她的。可是他怕他一抱他就走不了了。
从前她就说想要自由,他其实无所谓的,一个流浪儿,没什么文化,在哪里都一样。甚至因为她,他愿意牢牢地被暗香禁锢。
如果硬要说他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他还未曾抱过她,未曾在她耳边说一句喜欢,未曾告诉她,和她一起,做间谍也很快活。
予曼终究受不了他心不在焉的样子,愤怒地瞪着他:“她有什么好?你要这样挂念她!”
他了一下,是啊,她有什么好?大概是因为数年前她端着点心走进来时,她脸上有着平常看不到的笑意,还有她握着他手时掌心的温度,一暖就是一生。
这种表情的周言森让予曼有种无熟悉的感觉。她悻悻地松开了他,连目光都变得呆滞起来。
她想起了她姐姐,那个同她在暗香里出生入死的姑娘,那个宁愿对自己开枪也不愿意伤害她的姑娘。那个人跟她说,她们两个人中一定要有人活下来,一定要有人离开暗香,所以她走了。
她替姐姐活了下来,她替姐姐留在了赵笛身边。
予曼轻轻开口:“你像极了我姐姐。那时候我不懂爱一个人可以舍生忘死,甚至在心里怪她因为一个男人抛下了我先走。现在我懂了,可是我跟姐姐不一样。”
周言森听她在耳边絮叨,第一次发现这个心机深重的女人的眼睛里,居然还藏着一丝单纯。
“我和她不一样,她要不起她想要的东西,可是我能。”予曼目光灼灼地盯着他。
周言森避开了她的目光。他当然知道她不懂,不懂爱,不懂放手,不懂怎么样才能让自己幸福,但是他不屑解释。
他本就寡言,而沈清欢走后,他宁愿自己是个哑巴。
因为他知道,他和她,人此山高水长,再见遥遥无期。
6
天津的火车站挨挨挤挤,沈清欢没有任何行李只有一个随身提着的红色牛角包。
她在进站的时候被一个卖报的小男孩撞了一下小男孩冲她笑了ー下,甜甜地喊了一声:“不好意思,牛角包旗袍姐姐。”
她本想跟他闲聊一会儿,却发现不远处来了一支警卫,来站口盘查进站的人。
她心下一惊,没想到予曼的警卫来得如此之快还好前面有个身形高大的男人,她轻巧地往他前面一钻,站到了火车厢门的一侧,恰好躲过了警卫的视线。
火车厢门大开,她随着人流上了车,这才放下心来。
她找了个靠窗的位置,低着头,散着头发遮挡脸面。
外面警卫嚷嚷道:“那个女人溜得贼快,去皮影戏馆竟也没抓到她。”
她嘴角勾起一丝笑,心里只觉得他们竟如此愚蠢。
火车鸣笛,已经呜呜地开始慢慢地往前开。她这才抬起头,看了看火车外面。外面站着一排骂骂咧咧的警卫,而衣襟上绣着的竟是个“赵”字。
她这才反应过来,那些埋伏在皮影戏馆等着她回去的不是予曼的队伍,而是赵笛的。
沈清欢心里“咯”一下,脸瞬间变得刷白,她误会他了!
她几乎是本能地站了起来,这才看到牛角包上竟倒插着一个信封。想起之前撞到自己的小男孩,她哆哆嗦嗦地将信封拆了开来,里面是她熟悉的周言森的字迹: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你应该已经坐上了回苏州的火车,七点,是不是像我说的那样,一分一秒都没有耽搁?名单我已经托人交给了组织,我告诉了组织予曼的具体位置,我会领她在那里等我们的人来。我.可能不会回去了。凭着这些,你可以离开暗香了。你想要自由,那么我给你自由。
她这才明白分别的时候他为什么会说不会有那天,她这才明白,他从未辜负过她,从未背叛过她,从未抛弃过她。
他从未说爱她,却一直记着她想要的自由。
沈清欢紧紧地攥着信的一角,哭出了声。待到明年暗香盈袖时,谁再陪她赏花呢?
只是时光如同这径直往前的火车一样不会倒流,她没有办法再跨过时间的长河去告诉他,若自由是以失去他为代价,那这份自由她宁可不要。她的一生,在他走的那一刻,就停住了。
如果不是她,他或许依然是暗香中最受瞩目的那一个,活得随心所,不被她所拖累。
所以周言森,倘若再来一次,我不会选择再遇到你。
浮生如此,别多会少,不如莫遇。
作者:公子如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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