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百家农贸超市现状照片 (青岛多处农贸市场)

近日,

平度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

对全市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

确保药店正常发挥疫情监测“哨点”作用。

检查发现3家药店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均已要求其停业整顿,

现予以公开曝光。

青岛宏风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祝哥庄药店

存在问题: 不落实药店销售“四类药”进行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不落实进门测温、查验健康码、戴口罩要求;不知道对发热症状的购药人信息登记的处置流程,存在信息登记报告的漏报隐患;消毒记录不完整不真实;业务培训效果较差等。

青岛市所有农贸市场,青岛零售药店公示牌

青岛众泰药业有限公司三十七分店

存在问题: 不落实药店销售“四类药”进行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不落实进门测温、查验健康码、戴口罩要求;不知道对发热症状的购药人信息登记的处置流程,存在信息登记报告的漏报隐患;消毒记录不完整不真实;业务培训效果较差等。

青岛市所有农贸市场,青岛零售药店公示牌

青岛宏风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六连锁店

存在问题: 对进店人员不查验健康码、测温;先售药再登记存在漏报隐患;不熟悉对发热症状的购药人信息登记的处置流程,存在信息登记报告的漏报隐患;参加业务培训效果较差等问题。

青岛市所有农贸市场,青岛零售药店公示牌

以上3家药店,均已要求其停业整顿7天 ,期间药店工作人员需参加疫情防控培训,停业期满后经验收合格方可复业。平度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开展不间断、全覆盖摸排检查,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对存在销售“四类药”不按要求扫码登记等重大隐患的药店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

重点来了!

药店该如何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

// 常态化防控措施 //

1、药店要对所有进店人员,先查验健康码,持绿码方可进入,黄码红码人员不得进入;及时对进入人员测量体温,有发热症状(≥37℃)的人员不得进入;对进店人员要求规范佩戴口罩,对不落实者要进行劝阻。

2、经营场所日常消毒。严格落实对经营场所每日消杀并做好记录要求。

3、严格落实药店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每14天一检要求。

2

// “四类药”登记 //

凡购买“四类药品”,要引导购药人必须先扫取药店的一店一码,根据界面提示(青岛市“青新症状检测系统”),如实填写购药信息并上传,完成信息登记报告。药店经营人员要监督、配合、协助购药人填报信息、查验信息是否确实上传。

未完成上述流程不得销售“四类药品”。

3

// 发热人员处理流程 //

对于黄码、红码、有发热症状(≥37℃)的购药人(包括为其他发热人员代购),药店经营人员在确保1米以上安全距离基础上,要求上述人员先扫取“一店一码”,如实填写购药人特别是发热温度在内的相关信息,而后上传信息,完成信息登记报告;信息登记上传报告后,药店向有发热症状(≥37℃)的购药人(包括为其他发热人员代购),发放(或拍照)明白纸(让其知晓明白纸上要求和就近发热门诊电话和地址),引导告知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对上述人员不得销售“四类药品”!

此外,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

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青岛市所有农贸市场,青岛零售药店公示牌

省市场监管局对18大类食品1103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5大类食品22批次样品不合格 ,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生物毒素,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 滕州市龙泉牛洪林副食店销售的姜 ,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 幸福蔬菜批发市场张宗芳销售的小油菜 ,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 山东嘉佰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 济南华海蔬菜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 ,噻虫嗪、噻虫胺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 济南市莱芜区玉玲超市销售的豇豆 ,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麦岛家园农贸市场46号王方华销售的茄子 ,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 滨城区满谦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笨鸡蛋 ,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 郓城县程爱春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辣椒 ,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 昌乐县好帅食品商店销售的来自小辛蔬菜批发的芹菜 ,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 滨州市沾化区树安水果蔬菜超市销售的豇豆 ,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 乳山市元源缘果蔬店销售的芹菜 ,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 泗水县济河办福林肉类批发冷库销售的来自山东泗水泉林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的生猪肝 ,经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泗水县济河办福林肉类批发冷库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三) 胶州市明佳优选生鲜超市销售的姜 ,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 淄博市周村区管庄蔬菜批发市场083号毕于明销售的大姜 ,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 广饶县广饶街道泉红蔬菜店销售的油菜 ,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 芝罘区巫孝清小吃店自制的炸青椒油饼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 临沂贵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东优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金针菇 ,经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优麒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 莒南县京垚达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为临沂市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卤老咸菜,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生物毒素问题

安丘市金冢子镇月霞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巨鼎金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烘炒葵花籽(烘炒类) ,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 福山区芝阳农贸市场孙雪杰销售的茄子 ,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 成武县小龙海鲜店销售的皮皮虾 ,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兰陵县发明零售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河北保定盛坤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新一代牛二陈酿酒 ,经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河北保定盛坤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山东)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 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转载须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