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们能不能退一步?尸体马上火化,我们负责两三千块钱的丧葬费,不就完了吗? ”。
1995年,吉林梅河口市梅河煤矿退休工人刘兴家找到了红梅镇公安分局局长,要求警方严惩杀害他儿子的凶手。
可令刘兴家没想到的是,这个分局局长,压根就没有帮他查找凶手的心思,反而是不断劝他放弃追责,还说警方愿意出两三千块钱,帮他安葬他的儿子。

我儿子死了,你要我退一步?还立马火化尸体?这跟毁尸灭迹有什么区别?一条活生生的人命没了,就值这两三千块钱?
闻言,刘兴家是怒发冲冠:“ 你说的太轻松了吧?如果你不管,我就去找市公安局,冤案十年查不清,我就冻尸十年! ”。
从红梅镇公安局出来后,刘兴家和老伴收拾东西,立即动身前往市检察院上诉。
令刘兴家没想到的是,在市检察院,他的遭遇更令人齿冷,一位检察院的检察长恶狠狠道:“ 我们不管你的*巴鸡**事儿,滚,滚! ”。
当时的刘兴家已经60多岁,被人如此辱骂,而且还是一位公职人员,他的心里是什么滋味儿,可想而知。
从这位检察长这里出来,刘兴家又去了检查院的其他部门,得到的答复大同小异,但意思都很明确,那就是他们家的事儿,检察院不管!

一股无力感从刘兴家的心头升起,自己的儿子被人杀了,讨个公道咋就这么难呢?
接下来的事情,更令他吃惊。
首先是他们家被“*锁封**”,几乎与外界断绝联系,跟刘家来往的人,都会受到排查和警告。
紧接着,他发现自己冰冻在殡仪馆的儿子,竟然渐渐增温,有了腐烂的迹象。
经过排查,刘兴家发现,太平间的铁门上有一个缝,而且还有灼烧痕迹,很可能有人从这里往太平间喷火增温。
有人竟然对他儿子的尸体下手,这下子,刘兴家是彻底火了,他直接雇了8个人,日夜轮流看守尸体,发现情况不对立马通知他,他就是豁出去,也要保护好儿子的尸体,为他沉冤昭雪。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刘兴家的儿子会惨死?公安局、检察院为什么都不管呢?
刘兴家的儿子名叫刘永忠,1995年10月,刘永忠打算盖个饭店,并在28日这天早上6点多,问父亲刘兴家借1000块钱。
那个年代,1000块钱不是小数目,刘兴家一个退休工人一时拿不出,就给了儿子800块。
早上8点多,刘兴家正在自己经营的台球厅忙碌,突然,他感觉自己心里特别难受,翻江倒海似的,似乎会有什么不妙的事情发生。
果不其然,上午11点多 ,邻居气喘吁吁跑来,告诉了他个惊天噩耗:“ 刘叔,东大桥那儿死了个人,听说是你家大忠子,快去看看吧! ”。

闻言,刘兴家立即朝东大桥跑腿,推开围观的人群一看,竟然真的是自己的儿子刘永忠,他双目紧闭,仰卧在地,头上方不远处,扔着一把卡簧刀,肚子上的衣服上撩,露出血淋淋的伤口。
刘兴家一时无法接受,大喊一声:“ 大忠子! ”,便昏倒在地,其余事情都不知道,只是隐约听到,有些警察正在告诉人群,他的儿子是自杀的……
这个说法,让刘兴家无法理解,自己家虽然穷,但家庭还算和睦,儿子跟儿媳的感情也不错,还兴致勃勃的要盖饭店大干一场,他怎么会自杀呢?
紧接着,刘兴家的家人了解到,儿子刘永忠,是在被红梅镇公安分局东升派出所所长李永春和民警王有志的追捕过程“自杀”,这让他觉得更加蹊跷,不顾众人劝说,立即要求给儿子验尸。

验尸的过程中,刘兴家的大儿子刘永庆、女婿张书清全程监督。
验完尸后,刘兴家询问法医情况,法医告诉他:“ 刀口长19厘米,是双面双锐创伤刀口。 ”。
此言一次,基本否定了刘永忠自杀的说法,因为在现场的那把卡簧刀是单刃的,单刃的刀怎么会造成双面的刀口?
紧接着,便有了文章开头,去红梅镇公安分局,去市检察院给儿子讨说法的事情。
碰了一鼻子灰后,王兴家还曾回来找过给儿子做尸检的那名法医,法医的口径也变了:“ ……我技术低,他杀、自杀我定不了,刀把上没有你儿子的指纹,你可以去长春、沈阳、北京去鉴定…… ”。
很明显,这位法医说话言不由衷,是受到了某些压力,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位法医良知未泯,他也提点了王兴家,给怎么做,才能真正鉴定出他的儿子是自杀还是他杀。
在找了公安局、找了市检察院,都口径一致的说他儿子是“自杀”后,刘兴家决定去找市领导,直接伸冤。
想要引起领导注意,声势一定要大不是?于是,他雇了6辆轿车,带了20多个亲戚,来到市委大楼,手里高举着一块“冤枉”的纸牌,20多人齐齐喊冤。

很快,刘兴家的举动,便引起了市委办公大厅的注意,秘书长听了刘兴家的冤屈,立即打电话联系了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的领导赶到市委、听取汇报。
听完刘兴家的汇报,市人大副主任很是气愤,责令公安局、检察院认真办理此案。
1995年11月8日,市公安局局长接待了刘兴家,很认真的告诉刘兴家,公安干警也不都是不纯洁的,他会给他一个答复。
走的时候,市公安局局长还给了刘兴家一封信,让他直接找红梅镇公安分局的那个局长。
再见刘兴家,分局局长和以往态度差不多,只不过话里话外多了一丝威胁,比如,要“保护”好刘兴家的小儿子刘永贵,不准社会上任何人欺负他。
刘兴家的小儿子一直生活的好好的,谁会欺负他?这不是威胁是什么?
除此之外,分局局长还说了,市局长作了指示,案子是在公安局内发生的,是谁的责任以后要查,上边要处理……
这话一听,就有和稀泥的意思,活了60多年的刘兴家怎么听不出?
11月9日,跟刘兴家的死有关的东升派出所所长李永春拖了一个熟人,来找刘兴家“说和”了,愿意出个一两万,私下里了了此事儿。
闻言,刘兴家心里更加愤怒,还说是自杀?自杀李永春为什么要掏钱私了?

于是,刘兴家冷冷的怼了回去:“ 我儿子的命不值这么多钱,让他留着吧! ”。
拒绝说和后,刘兴家开始自己收集证据,为给儿子翻案,把真凶送进监狱做准备,为此,他还求到了吉林大学法医教授孙占茂先生头上。
听了刘兴家的遭遇,孙占茂立即分析尸检结果,一下子就发现了19个疑点,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点。
第一,法医鉴定的伤口宽是19厘米,这一点与警用*首匕**吻合,儿子刘永忠很可能是被李永春或者王有志刺死的。
第二,*首匕**刺进体内,拔除后会有喷溅状血迹,而勘测的现场没有,这说明,东大桥不是案发现场,而是伪造的。
这些结论,让刘兴家越想越气,自己好好的儿子没了,他们不想着惩罚凶手,却是搪塞来搪塞去,真的是对不起身上那身皮。
既然他们不给公道,那他就自己去给儿子讨公道!
在刘兴家的无数次的申诉和市委正义之士的监督下,终于,11月21日,省公安厅和省高检的法医来了,这让刘兴家看到了一丝希望。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他们上午10点就来了,直到下午4点才验尸,验尸的时候,也只是粗粗的扒开伤口,让人照了照像。

当刘兴家问他们情况时,他们依旧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刀口是20毫米,单面刃创伤,结论应该是自杀! ”。
闻言,刘兴家一阵齿冷,他立即问法医要书面报告,这让法医有些慌:“ 报告现在不能做,许多问题是刑侦方面的,我们解决不了! ”。
省里来的法医,得出的结论,还是自杀,这让刘兴家的妻子一时无法接受,当场昏了过去,醒来后,她就跑到大街上喊冤,引得无数人围观。
为了替儿子伸冤,刘兴家不得不再一次带着亲属们去市委门前喊冤,再次引起领导主意,其中那位人大主任再次仗义执言,说刘永忠的案子有问题,必须认真复查,并且决定亲自挂帅调查此事儿。
可惜的是,还未等这位人大主任挂帅,这个“活儿”便被被人给抢走了!
这让刘兴家心里是一阵悲哀,同时也明白,他需要对抗的,不是一两个堕落分子,而是复杂而又庞大的关系网。
可是,他不怕,他已经豁出去了,市里不行,他就去省里,去北京,无论如何,都要给儿子讨回公道!

接下来的日子,刘兴家开始四处奔波,去找律师、找检查院、公安厅,可惜的是,他始终无法得到想要的结果,直到1997年3月,他找到了《吉林日报》的社*访信**办和律师专家工作部,并且在长春某律师事务所,遇到了宋乃刚、王奎文两位律师。
这两位律师一看,就发现这起“自杀案”有问题,当即表示,愿意结下案子,替他的儿子伸冤。
宋、王两位律师的仗义出手,让刘兴家欣喜不已,回去后,他们立即寻找证人,寻找有力证据。
在收集到足够材料后,他们直接找到了省司法厅、省政法委法治监督处,并且惊动了省人大。
这一次,刘兴家终于找对了地方,5月26日,省人大做出决定,由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此案,市公安局回避!
在通化市检察院的调查取证下,刘兴家儿子刘永忠的死亡过程终于查明,尸检报告也得到了正确结论。
原来,在1995年10月28日这天上午8点多,东升派出所所长李永春和民警王有志看到了作为“治安管理对象”的刘永忠,便要让他去趟公安局。
刘永忠闻言,拔腿就跑,李永春、王有志见状,立即追赶。

在跑到红梅镇东升街一条胡同内后,刘永忠不慎摔倒,被李永春和王有志赶上。
随即,刘永忠拿出随身携带的卡簧刀与二人对峙,挣扎中,刘永忠的卡簧刀被打掉。
也不知有什么仇怨,在抓住刘永忠后,李永春掏出随身携带的*用军***首匕**,对着他的肚子就刺了一刀。
受了伤的刘永忠,挣扎着逃脱,可惜因为受伤太重,在胡同尽头倒地生亡。
害怕承担法律责任,李永春多次和王有志统一口径,并在刘兴业一家发现端倪后托人去拿钱说和。
1998年8月29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李永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王有志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听到这个判决,刘兴家长长的出了口气,凶手终于得到惩罚,自己的儿子酒泉之下,也该瞑目了。
可是,为儿子讨回公道的他,却一点儿也开心不起来,原因很简单,这3年时间,他付出了太多。
60多次去通化、40多次去长春、12次去北京,冷冻尸体将近3年,再加上请律师、请别人帮自己,他花去了17.8万,欠了一屁股债。
这3年,他也尝遍了人情冷暖,一个简简单单的案子,却因为凶手身份特殊,让他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老两口几乎哭瞎双眼,真是饱受折磨。

好在一点,他们为儿子洗刷了冤屈,把凶手送进了监狱,这一切就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