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支付的普及,为咱老百姓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正所谓逛街吃饭看电影“手机在手,说走就走”。然而,伴随而来利用手机第三方支付平台实施的侵财犯罪也日益增长。2016年以来,我院办理利用手机第三方支付平台实施侵财犯罪案件30件36人,涉及罪名包括盗窃、诈骗、信用卡诈骗等。不仅涉及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常用手机第三方支付平台,还涉及了苏宁易付宝、百度钱包、易票联等。下面小明聊聊这些案子的特点给大家提个醒,要注意手机支付的安全问题哦。

一、利用系统漏洞实施侵财犯罪
电子支付行为主要依靠于电子计算机系统、网络设施以及密码技术,但是如果有人利用支付平台漏洞,用技术破解密码以及支付平台本身出现技术故障就极易造成客户信息的泄露,给相关人的经济利益造成极大危害。
如刘某、萧某某盗窃案,二人利用某址代理网络IP进入某第三方支付公司管理系统,利用电脑技术发现系统漏洞,更改管理员、客户操作,该系统客户资金被转出1490073.09元人民币。

二、利用支付平台即时到帐特征实施诈骗犯罪
手机支付平台具有转账方便、即时到账、转移方便的特征,利用这一特征,犯罪分子瞄准这一“机会”实施诈骗。典型的有两种方式:
一是婚姻诈骗
行为人以结婚为幌子与他人交友,以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如陈某某诈骗一案,陈某某冒充空姐与被害人交友骗取信任,后编造要进行空姐培训、出车祸等谎言,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方式,先后骗得被害人752453.28元人民币。
二是代购诈骗
行为利用先付款、后付货的交易方式从事“代购”,通过手机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后逃跑。
如梁某某等人诈骗一案,梁某某等人通过个人微信账号推销卡西欧自拍神器引诱网友购买,通过微信收款后未发货或发假货,以此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累计37510元人民币。

三、获取账户信息非法转移财产
手机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密码是用户支付的最主要凭证,行为人一旦获取用户账户、密码,用户财产随时面临转移风险。目前,多数用户均会在手机上绑定手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由于用户防范意识比较欠缺,往往没有设置手机登陆密码、平台登陆密码,行为人获得被害人手机以后,能够直接进入手机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手机短信验证方式更改支付密码,转移财产。行为人通过盗窃手机、拾得手机、借用手机或是根植木马等方式获取被害人手机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密码,进入实施转账、消费行为。据统计,该类案件有13件,属于比较常见的犯罪方式。

小明建议,
防范手机支付风险,应做到:
一是平台企业强化支付安全关,
抬高作案成本和风险
从强化网络技术的维度,各大支付平台运营商要研发新型抗风险技术和机制。升级换代以往以手机验证码为落脚点的安全关理念,着力研发新型安全关,大力推行“刷脸”、“刷指纹”、“辨声”等新型安全识别技术,逐步摒弃过往以手机验证码为主的安全关,将侵财风险予以合理分散。
二是公安部门重视网络警力建设,升级手机手机第三方支付犯罪的侦办力和威慑力
涉手机手机第三方支付平台犯罪对网络警察队伍提出挑战,要改变传统警力结构,重视网络警力的建设和配比,将网警提到与刑警、经警、治安等警队同等级别的组构层级,做到侦查的专业化、精准化和高效化,提升此类案件的侦办精准度和效率,形成高位威慑,不仅从惩治而且从预防的维度上来治理此类犯罪。
三是政府适当引导消费者和储蓄者重视支付安全
政府要通过宣传及其他各种灵活的渠道引导整个社会的涉手机手机第三方支付消费者、储蓄者提高对支付安全的重视,尽可能关闭免密操作、开启刷脸、指纹、辨声功能,并重视手机安全,开启云端备份、远程抹除等功能以防不测。

文丨无名
编辑丨人
图丨网络

入群加小编微信zhf4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