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场大大改变科技新创公司募集资金的盛宴:ICO正在上演着夜店舞曲,舞池中的人群疯狂扭动着,本文让你跟上它的节奏,或至少在泡沫之前听懂节奏。
ICO(Initial Coin Offering)可以称之为数位货币或代币的首次发行。数位货币与代币之不同以后再慢慢谈。
ICO 的主要目的就是募资。ICO 原本是由一群有想法但是缺钱的网路骇客发起的募资专案。
像市面电动间一样,发行者运用区块链技术自创的数位货币(或代币)向市场争取通用货币或强势的数位货币,如*币特比**。
但它与一般公开发行募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取得者为所有权与使用权之别。
一般公司IPO融资(Initial Public Offerings,即「首次公开发行」)取得的是所有权,投资人可以获得公司的有价证券(股票)作为表彰其权利。
ICO则是取得使用权,将前者「股票」换成该区块链公司发展特定项目的「代币」,投资人可提供对价购买该公司所发行的代币,看不同个案可能获得该事业项目的「使用权」,而这个使用权可贵之处,在于全世界的其他人都无法使用到这项区块链的服务,例如*币特比**的「可越过银行或其他第三方直接汇款服务」。如果这个使用权充满魅力,投资人亦可转售该「使用权」于市场中赚取价差。
这场ICO盛宴是全球性的
2014年9月—以太坊
作为*币特比**的强有力竞争对手,后者募集到市面上31531枚*币特比**,按照当时价格相当于1800万美元。乙太币自发行以来价格成长超过1000倍。
2016—2017年——
根据中国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发布的《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显示,上半年,中国已完成的ICO项目共65个,融资规模折合人民币达26.16亿元。
「中国*币特比**首富」李笑来—
李笑来投资的一个ICO项目后,在没有白皮书的情况下融资市场了近2亿美元。并说:
「白皮书是提供了也没多少人看得懂,甚至也没几个人看。」
最大优势:免于政府监理
ICO的新形态技术本质与所承诺附带的高报酬吸引投资人的目光。而发行机构也无需经过政府的审核和复杂的税务,可以快速地拿到钱,因此ICO这行业正在持续快速发展中。
那么为何ICO得免于监理,必须从ICO定性问题开始讲起。
ICO定性:能不能管?
关于ICO法律上的定位各说纷纭,依据其所发行的加密货币性质,主要有两种看法:
一、证券:投资人取得的类似于传统意义上的证券,以区块链技术达成于表彰一定权益亦可达成证券交易法所称之有价证券。
二、区块链工具:发行代币就是区块链运作的激励机制或工具之一(utility token)。区块链依参与者的不同可分为公开链与私有链,对于公开链而言,为了达到最大的分散效果,必须提供诱因来鼓励公众投入。发行不可篡改、去中心化的代币作为驱动该区块链的运作,因此彼此无法分割。
以夹娃娃机举例,如果夹娃娃机是一个区块链生态系统,且有其获利跟器械运行的不同模式(商品可能是夹化妆品、IPhone,夹子可能为三爪、双爪或剪刀),而机器会做出一个「投币孔」让民众投钱进去作为区块链不可分割的工具之一,但概念上每个人都会拿到「自己专属的投币孔」。

区块链不可磨灭的集体记忆特性,能否促进多中心化民主架构的快速演进?
若把ICO看作是IPO,则ICO目前几乎是属于「法律真空」的状态,因此让更多人趋之若鹜。
如果是采前者看法,那等于把ICO看作是IPO,国家会倾向于以类似IPO的监理模式套用于ICO。如果认定ICO接近后者的性质,则ICO目前几乎是属于「法律真空」的状态,因此让更多人趋之若鹜。
政府态度:暧昧
各国政府为了保障投资人,避免以ICO外衣包装非法集资的本质,从2017年开始相继表明态度,包括美国、韩国均是将ICO纳入监理体系中,未来将依据证券的相关法规来进行监管,且针对发行人也将追溯进行审查。而中国尚在研拟中,但去年9月已有国家金融指令命暂时停止ICO的消息出现,已嗅到即将介入监管的态势。
政府监理方向建议
要确立监理方向,政府必须要对于ICO 及区块链技术有正确的了解,并且需要为ICO 的性质「定调」。为了对于券商公平性、还有投资人的投资保障,应以第一种看法较可采,但监理模式不一定要比照IPO,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FINMA) 近日公布了一份指导方针值得参考,将代币定义为3 个种类:支付代币、功能代币、资产代币而分成三种不同监理方针,因材施教。
笔者认为政府对于ICO 的监理主轴应该放在:1. 加强揭露。2. 抓出不具技术含量的假ICO 即可。政府的行动不能太慢,这场币圈泡泡正在壮大,ICO 的魔力就在于区块链技术震撼人心,但现在中国及各地都发现,有快八成以上的ICO其实是来自传销体系的再包装,用骗术空气变黄金,让你以为找到黄金了,但人生的脚会踩到的,通常是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