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法新闻┃明知是犯罪所得车辆而收购,你这是在“玩火”!

明法新闻┃明知是犯罪所得车辆而收购,你这是在“玩火”!

明法新闻┃明知是犯罪所得车辆而收购,你这是在“玩火”!

三明法院要闻

三明中院举办全市法院行政审判

质效分析暨实务培训会

明法新闻┃明知是犯罪所得车辆而收购,你这是在“玩火”!

6月14日,三明中院以两级视频形式举办全市法院行政审判质效分析暨实务培训会。会议分析和通报了2016-2018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质效情况,对当前行政审判中的重点难点案件类型进行了实务培训。三明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志强出席会议,并作题为《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优势 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讲话,对全市法院行政审判人员提出要求:要强化大局意识,切实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实质化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两级法院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分管领导、员额法官、法官助理40余人参加培训。

基 层 要 闻

清流法院召开

审判质效提升促进会

6月14日,清流法院召开审判质效提升促进会,通报了1-5月审判质效情况,院长邓长峰强调:要清醒认识到审判质效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规范高效运转,不断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永安法院巧执一起借款纠纷

被执行人赵某因借款纠纷被诉至永安法院,该院判决赵某需归还申请人陈某借款本息3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赵某始终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该案进入执行阶段时,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赵某,希望其到法院配合解决,但赵某却采取电话不接,短信不回等方式和执行法官“*猫猫躲**”。6月14日,执行法官来到赵某住处,敲门许久无人回应,但屋内确有轻微的声响。执行法官对屋内喊话,声称知道赵某在家,将请开锁公司来开门。迫于压力,本欲继续装不在家逃避执行的赵某打开门来。执行法官随即将赵某拘传到法院,联系申请人陈某到院进行协商,双方拟定每月定期还款计划,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沙县法院开展 普法宣传活动

6月14日,沙县举办“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沙县法院设立法律咨询台,解答关于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等方面法律问题。

将乐法院召开

执行工作推进会议

6月17日,将乐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推进会,分析执行工作形势,就近段时间来的复杂案件进行研讨,提出攻坚对策方案,为开展夏季执行工作奠定基础。

梅列法院为绿色发展

构建法治屏障

梅列法院通过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机制,主动服务保障“河长制”,与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生态普法,并建立涉生态案件缓刑假释人员台帐,定期进行心理矫正、回访帮教。

建宁法院一次冻结

促成三案执行

原告何某与被告余某、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建宁法院判决余某及其妻子林某偿还何某借款15万元。判决生效后,余某及其妻子仍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根据何某申请保全余某名下位于福州市连江县房产一处,并冻结林某账户存款6万元。得知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余某立即联系法官,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方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余某一次性偿还10万元,剩余的5万元于12月份履行完毕。同时,申请人何某恰是该院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标的额共计8万元。执行法官将执行到位的8万元发还其他申请人,三起案件顺利执结。

明溪法院召开退休 *党**员

干部经验分享座谈会

6月14日,明溪法院组织退休*党**员干部召开经验分享座谈会,老*党**员通过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亲身感受、亲眼所见,互相交流切身体会,重忆艰难岁月,进一步增强老*党**员们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老*党**员们纷纷表示,将继续发挥余热,为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献计献策。

尤溪法院举办

语音识别系统培训

6月14日,尤溪法院举办语音识别系统培训,各业务庭书记员参加培训。此次培训分为老师授课和现场模拟两个环节进行,授课老师重点讲解了智能语音识别系统的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并对书记员提出的疑问作了详细的解答。随后各业务庭书记员逐一进行现场模拟操作,检验学习成效。

案例普法

宁化法院

宁化法院审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黄某因贪图便宜,在宁化淮土镇街上,以1350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了一辆没有合法手续的摩托车。经查,该车系被害人何某所有,于2018年12月某天在江西省石城县琴江镇被盗,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6500多元。被告人黄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收购他人无合法有效凭证的车辆,属于明知是犯罪所得车辆而收购,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发后被告人自首,赃物已被追回并归还失主,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其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大田法院

大田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间,范某为了筹集赌资,多次通过网络图片、朋友照片和支付部分利息的手段,虚构合作“实物抵押*款贷**”“京东白条套现”赚取利息的事实,骗取叶某顺、叶某尊、林某钱款共计204338.3元,后用于赌博及挥霍,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等,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

明法新闻┃明知是犯罪所得车辆而收购,你这是在“玩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