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网络上有个老先生对于“要养老,缴社保”非常不满意。总认为国家社保实际缴费以前的老工人自己没有缴一分钱,被社保法13条认可“视同缴费”,把不缴费当成缴费领了养老金。认为也应该给老农民和城市退休职工一样由国家认可“视同缴费”,不缴费当成缴费领养老金才公平。
这位老先生,是在网络上要求农民按照视同缴费年限领养老金最积极的一个人,他认为现在很多按照“视同缴费年限”领养老金的人都是既得利益者。在网络上说“要养老,缴社保”。是在维护自己通过“视同缴费年限”领养老金的既得利益 。但却故意忽略了现在领取养老金的人是国家社保法承认社保实际缴费实施前可以领取退休工资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这一本质特征,才有资格通过社保法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认证。

本来没有参加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人,是不可能去领职工退休养老金的。老先生应该知道这个常识,但却故意混淆这个概念,以为抹黑了现在领养老金的人的合法性,自己也就可以按照一些人解释的“视同缴费”,把农民的不缴费当成缴费要到职工养老金。
为了达到目的,这位老先生还以现在全国已经有10多亿人参加了社保作为依据。认为既然已经有10多亿人买了社保,那说明已经没有人不参加社保讨要养老金了。要求农民同样按照“视同缴费年限”领养老金就符合了买社保才能领养老金的法律规定了。

仔细看了一下他的文章才知道,原来他在文章中故意的偷换了一个概念,把参加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混为一谈,混淆了参加两种养老保险的的本质区别。
众所周知,其实现在国家推行的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全不是一回事。参加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人缴费高,年限长。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领取的是养老金。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必须达到60岁以后,才能够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

而养老金和养老待遇的区别很大,参加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人,缴费通常在15年以上甚至40多年,去年缴费金额都是将近万元以上,领取的养老金都是每个月千元以上,全国平均水平将近3000元。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平均每年缴费200多元,领取的养老待遇全国平均水平不到200元。

这位老先生故意混淆这个区别,说全国已经有10多亿人参加了养老保险,并且参保的老农民都领取了城乡居民养老金。所以说现在已经不存在不参保想领养老金的人了,一些人没有参加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人,要求按照“视同缴费”,把农民不缴费当成缴费领职工养老金就变成了合理合法的事情了,这样的辩解确实忽悠了不少人。
但是既然你用现在很多50、60后的老农民都参加了养老保险领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来说明已经没有人要求不参加社保缴费领养老金了。那你说的事实不是完全符合“要养老、缴社保”的规定吗?为什么还要反对这种说法呢?
其实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老先生反对别人说“要养老,缴社保”的根本原因,不是反对参保才能领养老金的原则。而是反对社保法的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金制度中“视同缴费年限”的规定,想把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领的养老待遇增加到领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的水平。
众所周知,在国家现在的社保法规定的推行两种参保和领取养老金制度和情况下,想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与参加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人都按照职工退休待遇领取养老金。根本不公平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在社保实施实际缴费以前没有干过可以领取退休工资的连续工龄,每年缴费200多元。就能够通过呼吁,通过社保局“视同缴费”认证,不缴费当成缴费领取别人缴费10多万元的人一样多的养老金。那现在还会有人积极参加社保缴费吗?社保法,社保基金还能够正常运行下去不崩溃吗?
希望真正想老年得到保障的人还是积极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要养老、缴社保”还是自己老年能够得到保障的正确选择。只要经济有条件允许,还是要尽量积极参加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如果自己的经济收入水平低,达不到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条件,起码也要尽量按照高的档次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才是自己老年养老能够得到保障的正确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