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天,相信大家应该都有刷到一条这样的视频,“侨银股份”管理人员怒斥员工:“再顶嘴一句,立马让你走”,很多人看了视频都会感到非常气愤,袁Sir也是一样的,当天晚上后台也有粉丝让分析一下,于是袁Sir昨天下班时在网站上查找了该公司的相关信息,发现该公司2021年实际参保人数只有1120人,而根据官网得出的信息是员工有7万余人,同时“侨银股份”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基本上没有可能会存在给正式员工不买社保的现象,所以很大概率视频里面被怒斥的员工就是劳务派遣员工。


截止袁Sir发表这篇文章的时候,后续消息是该名管理人员已经被公司降为普通员工,在此不想多对此件事情发表其他言论,只是想借此机会给大家普及下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何为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
直白的说,劳务派遣工就相当于公司的临时工,他不跟所在工作的公司A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和劳务公司B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劳务公司派遣到A公司工作。如果是直接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就属于A公司的正式员工,正式员工和临时工的区别相信大家都知道,所以劳务派遣的诞生目的就不纯正,有利于企业老板,不利于劳动者,后来更是被很多企业老板玩出了花,相关的法律规定很多都留存于形式,并未得到落实,很多老百姓也觉得习以为常,但是,这不代表法律规定就不值得去了解,如果走到仲裁等程序时,这些法律规定都是劳动者的维权*器武**。

二、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规定
1、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伤谁负责?
注意,在劳务派遣员工如果在工作中受伤,是一样享受工伤待遇的,但是这时候只能找劳务派遣公司(也就是跟谁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找谁),工作的公司只是承担协助调查的义务,并且在劳务派遣协议里面也会对相关的工伤责任进行约定。
《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条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2、劳务派遣员工要不要缴纳社保?
答案是要缴纳,并且是参照工作地的规定缴纳社保,比如劳务派遣公司是江西的,但是派遣到上海某公司工作,而上海的社保基数是高于江西的,这时就要按照工作地上海的规定来帮员工缴纳社保,缴纳义务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来承担的,如果未承担,则由用工单位来缴纳。如果都未缴纳,员工可以在离职时要求补缴。
第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用工单位是不是可以随意退回劳务派遣员工?
答案是不可以!虽然文章开头提到的视频里,那名管理人员那么的“蛮霸”,但是违法行为,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只有以下四种情况,才能退回劳务派遣员工:
A、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经过与员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B、公司经济性裁员(可以在我主页搜索裁员,查看具体规定)
C、公司破产等无法继续经营
D、劳务派遣协议期满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4、发生争议怎么处理?
劳务派遣员工如果在工作时受到不公待遇,一样可以提起仲裁,将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公司一起告,毕竟裁决如果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他们双方都是连带的,所以不用纠结该告谁。(这也是之前接触到的几例咨询都会问到的问题),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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