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好“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更好地贯彻执行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呼和浩特市检察系统财务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促进计财装备工作规范高效运转,更好服务新时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开创新时代呼市检务保障工作新局面,呼和浩特市检察院8月8日-9日,举办为期两天的全市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业务培训。两级院计财部门分管领导、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自治区检察官进修学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财政厅及市审计局的四位老师就财务预算执行、财政相关业务及行政事业单位常见违法违纪问题及风险控制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授课培训。几位老师对政策的精准把握、深入浅出的讲解,给参训人员更为实务性的指导,同时针对财务处理等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交流探讨,逐一答疑解惑。
开班仪式上,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宏对全体参训人员提出要求:要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坚持全面规范、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厉行节约、责任明确等基本原则。要将财务制度执行落实到位。要严格遵守《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各项财经法律法规,遵守会计职业道德,不碰红线、不越底线。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市两级检察院计财人员的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更要加强自我约束、严守各项财经纪律、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首府检察工作创新高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检务保障。
来源 : 呼市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