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个人的信息就落入*子骗**手中,被利用去欺骗亲人、好友,一旦受骗损失惨重。而一年内多名大学生因骗去世的新闻更让人心如刀割,恨得牙痒。近日,国家终于放大招了。
9月23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

《通告》与咱们普通老百姓最有关系的有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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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电话用户实名制,否则停机
电信企业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确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
年底落实100%的实名制
就能确保电话号码有主
*子骗**的电话就有迹可循

同时要提醒大家的是
如果你的电话号码还没有实名制
赶紧去营业厅办理哦
防止影响号码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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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ATM向他人转账,24小时后到账
《通告》强调,各商业银行要抓紧完成借记卡存量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和支付账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
这意味着
当你发现账户的钱已“飞了”
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
别着急
这时候钱还在
此时立刻报警还有救

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
1、你给自己另一个银行的账户转账,不算“他人转账”;
2、延迟到账的只有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这种方式,网银、柜台转账等其他转账方式并不包含在内;
另外《通告》中还有一些内容保护,一起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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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诈骗犯罪人员10月31日前自首从轻处罚
凡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 坚决打击非法出售公民信息行为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对泄露、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对互联网上发布的贩卖信息、软件、木马病毒等要及时监控、封堵、删除,对相关网站和网络账号要依法关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不得在同一电信企业办理超过5张电话卡
电信企业立即开展一证多卡用户的清理,对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 动转售企业办理有效使用的电话卡达到5张的,该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的电话卡。

§ 各商业银行要抓紧完成借记卡存量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等规定。
群众举报诈骗行为有重奖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对在捣毁特大犯罪窝点、打掉特大犯罪团伙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重奖,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同时,《通告》要求公安机关要主动出击,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坚决拔掉一批地域性职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钉子”。
六大部门联合行动,从源头到各环节阻止、打击诈骗行为,希望*子骗**们早日改邪归正,走上正路!
如何防范电信诈骗?
在公安机关打击电信诈骗的同时,社会公众也应提高防范意识,做到“三不一要”。
“一不”: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信息,不管诈骗分子使用什么甜言蜜语、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要及时挂掉电话,不回复短信,不给诈骗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
“二不”:不透露,就是要筑牢自己的心理防线,不要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违法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存款、银行卡等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110求助,或向亲戚、朋友、同事等核实情况。
“三不”:不转账,要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自己银行卡内资金安全,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一些公司财务人员和经常有资金往来的人群等,在汇款、转账前,要再三核实对方的账户,不要让诈骗分子得逞。
“一要”:要及时报案。万一上当受骗或听到亲戚朋友被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可直接拨打110,并提供*子骗**的账号、联系电话等详细情节,以便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