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知财产已被法院查封,
却自以为聪明地撕毁封条,
并将财产变卖给他人!

近日,三水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案件,两名被告人因撕毁法院封条并将财产变卖给他人,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及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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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自己错了,我和邓某朴没有经过法院的同意,把法院的查封机器卖给其他人……我因为自己违法犯罪,被法院追究刑事责任,我认真悔过。
视频中的女子正是被告人之一,
她为何会在此悔过?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拖欠货款,被起诉!
2016年7月,佛山市三水区某压铸机配件总汇与邓某朴、邓某勤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向邓某朴、邓某勤出售压铸机一台,总金额为17万元。后邓某朴、邓某勤尚欠某压铸机配件总汇12.1万元。合同约定如邓某朴、邓某勤逾期支付货款,应承担合同销售金额的20%即3.4万元的违约金。某压铸机配件总汇为维护合法权益,故向三水法院起诉。
最终,三水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邓某朴、邓某勤向原告佛山市三水区某压铸机配件总汇支付货款12.1万元及违约金3.4万元。
非法处置查封财产,被刑拘!
由于原告佛山市三水区某压铸机配件总汇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2017年8月,三水法院依法查封邓某朴、邓某勤存放在位于三水区西南街洲边某路内的机器设备,邓某朴在查封财产清单、查封笔录上签名。

被查封的机器设备
然而没过多久,邓某朴和配偶黄某妹藐视法律,擅自将封条撕掉,并隐瞒机器被查封的事实,变卖被查封财产。两人与李某签订《工厂转让协议书》,以9.8万元的价格,将包括法院查封的压铸机在内的机器设备进行变卖。邓某朴、黄某妹后将上述变卖所得款项私自花销,妨害法院依法执行。
鉴于两人非法变卖被查封的财产,涉嫌构成犯罪,三水法院将邓某朴、黄某妹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两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在拘留前,黄某妹留下后悔的泪水,并积极筹款赔偿某压铸机配件总汇的损失。
诚心悔过,全额退赔变卖款9.8万!

庭审现场
2019年3月8日,三水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涉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案件。当天,黄某妹诚心悔过,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在9.8万元范围内对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且黄某妹已经履行5万元,剩余4.8万元分12期偿还。

黄某妹写下的*过书悔**图片

黄某妹在*过书悔**处摁上手印
申请执行人遂出具谅解书,请求法院对被告人黄某妹从轻处罚。2019年3月12日,三水法院以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邓某朴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处黄某妹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申请执行人的谅解书

非法变卖获得9.8万元,
可最终……
所得的钱都得全部退赔!
还要被判刑!

政法君提醒,
如果被执行人用“花招”规避执行,
那么等待你的可能是各种失信惩戒、罚款,
甚至是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别以身试法哦,否则得不偿失!

来源|三水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