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为确保全县社保基金安全运行,杜绝违规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信息核实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0〕18号)有关规定,要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180天(6个月)之内至少完成一次资格认证。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企业退休(职)人员、“五七工、家属工”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失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领取人员,请您尽快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自助认证方式:
1、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按提示步骤进行认证;

2、请您或您的家人通过手机*载下**安装“甘肃人社”APP,输入个人身份信息后完成自助认证,或通过关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微信公众号,点击登录服务大厅后,点击“生物识别认证”,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完成自助认证。
3、辅助认证方式。如果您使用智能手机存在困难,您可前往各乡镇、村(居)委会或县社保中心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您完成。
如您距上次认证超过180天仍未进行资格认证,我们将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方式的通知》(甘社保发〔2021〕103号)有关规定, 自2023年3月起暂时停止发放您的养老保险待遇,待您完成资格认证后,我们将续发、补发相关养老保险待遇。
东乡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2月14日
来源:东乡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