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怎么办理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

小王2022年7月在一所高等院校毕业,2023年7月在我市开办物流公司,雇佣了三名员工,与他们签定了三年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当他看到我市出台的创业扶持政策后,来到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询问是否可以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政策解析:按照《佳木斯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佳财规审〔2018〕2号)第八章第三十四条关于补贴对象要求:创业带动补贴对象是由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员复**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业生产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办的,且吸纳各类人员就业并与之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的经营主体。

小王符合申请条件,所以,能领取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政策咨询电话及地址:

佳木斯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

电 话:0454-3986573

地 址:佳木斯市政府1号楼1156室

供稿: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