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听说种植大烟能当青菜吃,好吃哩很,我就是种点儿想尝尝鲜,不知道是犯法的。”近日,西平县公安局专探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种植*粟罂**案件,犯罪嫌疑人赵某如是说。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春天是*品毒**原植物*粟罂**生长的旺季。西平县公安局专探派出所积极组织民警辅警深入辖区广泛宣传禁毒禁种知识,并对发现非法种植*粟罂**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4月12日,专探派出所民警辅警在辖区赵高庄村走访时,发现一处荒废宅院里面种植有一大片*粟罂**幼苗。民警立即联系村干部,找到了院子的所有人赵某。

赵某承认院子里的*粟罂**幼苗是其本人所种植,民警当场对院子里的所有*粟罂**幼苗进行全部铲除,经清点共计915株。

得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赵某后悔不已。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西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西平警方提示: 在房前屋后、小菜园或在家中容器种植*品毒**原植物,无论其本意如何,都属于违法行为。
请广大群众不要抱存侥幸心理,
一定要认识到*品毒**的危害性,
远离*品毒**,
拒绝*品毒**,
共同参与到打击*品毒**犯罪的斗争中来!
法律科普
种植*粟罂**超过500株构成非法种植*品毒**原植物罪,按《刑法》351条处罚:
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粟罂**、*麻大**等*品毒**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粟罂**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品毒**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粟罂**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品毒**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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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平公安局
编辑: 刘洋 审核:魏甜甜 终审:商德柯
平台问询电话:0396-288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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